|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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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商丘市睢阳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商丘市睢阳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6-411403-04-01-633305 ,招标人为 商丘市兴水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EPC;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22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供水部分:利用路河水厂(引江济淮水源)出厂水,敷设向13个镇区管网建设6.5万m3/d,主要包含约138km 的供水管道、15座现状镇区供水厂机电设备更新以及相关配套等。排水部分:污水处理规模为6100m3/d,管网总长度约50.267km。包括建设闫集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600t/d,管网 4525米:冯桥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000t/d,管网约3012米:坞墙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 1500t/d,管网10157米;郭村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00t/d,管网约2872米;宋集镇污水处理站规模为200t/d,管网约6296米;勒马镇管网约 2000米;包公庙镇管网约7550米;娄店镇管网约2785 米;高辛镇管网约5100米;路河镇管网约1760米;李口镇管网约2560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座;毛堌堆镇管网约1000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座;临河店镇管网约650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座。 2.4建设地点:商丘市睢阳区,涉及闫集镇、冯桥镇、坞墙镇、娄店镇、高辛镇、路河镇、宋集镇、郭村镇、李口镇、勒马镇、毛堌堆镇、包公庙镇、临河店镇等13个乡镇;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项目特征:市政工程;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项目实施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9项目总招标控制价:约40684.90万元(含勘察设计) 第一标段:①施工总承包:经工程审计的施工决算价的99%;(约39953.90万元) ②勘察设计:400万 第二标段:经工程审计的施工决算价的0.8%(约331万元); 2.10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 (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预算编制、施工、交 (竣) 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保修期) 内的保修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承担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11项目工期: 第一标段:24个月(包含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24个月)及缺陷责任期; 2.12质量要求:第一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总承包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2.13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 2.14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3.1.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上述①、②、③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均可。 3.1.2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②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4)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后的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份类似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 ②施工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份类似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网页版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或(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总承包单位;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 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2第二标段(全过程监理): 3.2.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2.3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时间后的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2.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份类似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网页版中标公示结果公告截图或(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协议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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