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
1.1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1.2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2.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2.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执业证书)。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credit.gd.gov.cn)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被列入“奖惩名单查询-国家名单”中名单类型为“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全部信息类别名单及“奖惩名单查询-地市名单”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
注: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3香港企业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香港企业和香港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备案管理平台)成功办理企业和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备案,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香港企业成员均需要提供。
4.4投标人已办理肇庆市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需要办理。
4.5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