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飞民机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三号地块、四号地块)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文件(01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提问1:企业业绩后附的证明材料中,如招标文件规定的附件无法体现单体跨度指标的,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图纸复印件证明业绩跨度是否认可?
回复:“企业类似业绩”应附证明材料须满足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的内容。
提问2:招标文件P51评标办法前附表2.2.3(4)企业奖项中,是否提供鲁班奖获奖证书即可?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企业奖项的要求提供,其他未要求的材料,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提供。
提问3:招标文件中提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7号)第七条规定,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请问是否能提供该清单?
回复:本项目不提供,施工单位可以按设计图纸自行确定。
提问4:项目红线范围内是否允许设置临时设施?
回复:允许。
提问5:工程位置特殊,施工涉及钢结构吊装、塔吊施工等高空作业,请明确本工程施工是否存在限高和限时等相关要求。
回复:按照国家民航局和双流机场相关规定要求落实,投标单位在措施项目费中综合考虑。
提问6:能否提供本工程3、4号地块水电接驳点大致方位位置?
回复:不提供,待项目实施时,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确定。
提问7:招标公告中3.1.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而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 资格审查资料(三)近年(2022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请明确类似业绩时间要求是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还是2022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回复:类似业绩时间要求是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问8: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条款”要求:如项目经理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或项目经理业绩信息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请业主明示,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文件中可以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可否作为证明文件,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的图纸可以证明项目单跨长度的,可否作为证明文件。具有合同及图纸证明技术指标的,是否不再需要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其他未要求的材料,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提供。
提问9: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单体跨度”是指单个建筑物的整体跨度?
回复:是的,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0: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六资格审查资料中业绩表格式为“(三)近年(2022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请明确是否要更改投标文件格式。
回复:类似业绩时间要求是2020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提问1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条约定“投标人投标函中填 报的金额、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扉页的金额(修正前)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应否决其投标”,请问,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是指的总价还是包括分项报价如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单位工程费?
回复:投标报价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7 号)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提问1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条约定投标报价具有唯一性,请问开标经过修正的报价与投标函中报价不一致,且不高于控制价是否会被否决投标?
回复:按招标文件中关于报价唯一的内容执行。
提问1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条约定当投标人的评审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需提供证明资料,请问可否提供“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承诺函”做为证明资料?
回复:投标报价(含成本)的评审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行规〔2021〕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21〕65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7 号)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提问14:目前“广联达”或“宏业”等计价软件均可导出电子投标文件,请问本项目采用什么计价软件用于投标报价。
回复:宏业,计价软件应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要求。
提问1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4(2)条约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附所需要评审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表,并明确品种、规格、质量档次等必需信息。”后附附件6所需评审的主要材料(工程设备)表仅有表格,无具体材料名称及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此表是否不用填写,按软件默认导出即可?
回复:此表不用填写。
提问16: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3号地块单体建筑平面尺寸是72.4mx20m,,4号地块单体建筑平面尺寸88.9mx63.9m。招标文件要求企业类似业绩: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请问,类似业绩中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是否是指整个建筑物单体长边方向不低于70m?
回复:单体跨度指单个建筑物的整体跨度,请按招标文件要执行。
提问17:根据2024年8月8日本项目的设计标段评标结果公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分别有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未来智谷产业园区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北区)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 、汉中航空智慧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项目一期工程(EPC)、 井冈山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服务项目,均属于有效业绩,并且“中国商飞民机示范产业园三期项目设计/标段”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也为: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与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请问本次招标,是否类似厂房的“单体跨度”(即单体建筑的短边长度)不低于70米就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回复:单体跨度指单个建筑物的整体跨度,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18:招标文件P4页企业业绩要求:近年(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体跨度不低于 70 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该条件设置具有较强的排他性设置,且加分项还需2个业绩才能满分。 建议改为:近年(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体跨度不低于 70 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或单体跨度不低于 70 米的其他类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19:P50页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今,具有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 39 米(含)且小于 70 米(不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得 1 分,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 70 米(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得 2 分,此项业绩不重复计分,此项最高得2 分。此条件满足更加稀少,有特意设置条件的情况。 建议改为: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今,具有单体跨度不低于 39 米以上项目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得 2 分,此项业绩不重复计分,此项最高得2 分。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0:根据成都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指引(2023)第十条:“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等方面,且应当符合本次工程建设项目的内容,从项目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提出业绩要求,类似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的相应指标且不可同时设置两个及以上规模性量化指标和技术指标”。招标文件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单体跨度指建筑结构中相邻两个支撑点(如柱子或支座)之间的水平距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本次建设项目的单体跨度最大是10m。违反“类似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的相应指标”的要求,请澄清。
回复:本次招标三号地块维修机库单跨跨度为88m,并非最大跨度10m。所设定的规模量化指标未超过本招标工程对应指标,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3.1.7要求企业业绩要求: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但招标人提供的图纸,两个地块单体建筑最大跨度均为10m,业绩要求跨度与工程设计跨度不符(实际3号地块单体建筑平面尺寸是72.4mx20m,,4号地块单体建筑平面尺寸88.9mx63.9m),请问业绩要求是否应为:单体多跨累积跨度不低于70m即可。
回复:本次招标三号地块维修机库单跨跨度为88m,并非最大跨度10m。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2:如项目经理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或项目经理业绩信息,提供带数字化竣工图的图纸或者盖有竣工图专用章的蓝图能体现技术指标,是否也满足招标人要求。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其他未要求的材料,投标人可自行补充提供。
提问23:跨度不低于70米的高铁站房、展览中心、机场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从施工和技术角度,同样适用于工业建筑建设,建议类似业绩中将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4:本次招标工程3号地块建筑平面尺寸72.4x20m,最大跨度10m;4号地块建筑平面尺寸88.9x63.9m,最大跨度10m。而招标文件要求类似业绩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此业绩设置需求没有依据,请招标人澄清修改技术指标,与本招标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相匹配。
回复:本次招标三号地块维修机库单跨跨度为88m,并非最大跨度10m。所设定的规模量化指标未超过本招标工程对应指标,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5:招标文件施工业绩要求如下: 1)“近年(2020 年 09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体跨度不低于 70 米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2)招标文件2.2.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在满足资格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个类似业绩得 6 分,本项最高得12 分。” 招标文件设置企业入门业绩1个,加分业绩2个,总分值12分。 本项目要求业绩为“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经核实,工业建筑中单跨不低于70米的仅有机库工程,该要求涉嫌以特定行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相关要求。 建议招标人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修改招标文件资格业绩和加分业绩的要求,修改为“单体总宽度不小于70米的工业建筑;或者单体跨度不小于70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确保本土企业也可以充分参与本项目投标,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性。
回复: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的工业建筑不局限于机库工程,不存在以特定行业业绩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26:招标文件第三章关于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39米(含)且小于70米(不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得1分,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得2分。结合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单体多跨累积跨度不低于70m(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即可得2分。
回复:单体跨度指单个建筑物的整体跨度,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27:项目经理业绩工业建筑改房屋建筑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3(2)条款”中“项目管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类似业绩: 2020年09月0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39米(含)且小于70米(不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得1分,已完成单体跨度不低于70米(含)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得 2分。根据项目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航材库1座,面积约为18912平方米;建设维修机库 1 座,用于开展飞行维修工作,建筑面积约 13900 平方米;建设运营支持综合业务楼 1 座,用于开展乘务培训,建设面积约为 6000 平方米。本项目既有工业建筑内容也有房屋建筑内容,房屋建筑包含工业建筑类别,仅要求工业建筑施工业绩加分不能完全符合建筑内容要求,建议将“工业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修改为“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无棚及简易有棚建筑除外)”。
回复: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8、补充提供维修机库基坑支护施工图和室外工程雨水调蓄池基坑支护施工图,详见本澄清附件。
29、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0月27日10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