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252026000151
二、项目名称: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成都科学城湖畔路西段99号天府菁蓉中心D区 | 398,000.00元 | 96.0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联通(四川)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6990000 | C16990000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服务 | 根据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任务安排,供应商应完成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新建1座无人机机巢、2个高清AI摄像机及现有任务内视频监控的省级平台接入,实现互联互通,为水域岸线智慧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河湖库监管效能,形成具有AI分析能力的河湖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 “基于无人机、视频监测站点等组成的“天空地”协同的河湖库一体化监测网络,实现卫星遥感智能监测覆盖、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视频监控实时捕捉,重要河段无人机高频次定期巡查,为水域岸线智慧治理、河湖“四乱”问题精准识别及采砂动态管控提供数据支撑,全面提升河湖库监管效能”等。 | 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并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适时完成平台接入、调试等相关工作。 |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以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文件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俣、彭志伟、姚锡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约定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6,750.00元(大写:陆仟柒佰伍拾元整),收取方式为现金或转账。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602505。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地址:内江市资中县水南上街151号。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邮编:6412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中县财政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中县水利局
地址:资中县水南镇花圃街41号
联系方式:0832-553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甜城大道北段166号1栋附601号-644号(嘉宏未来城营销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0832-8802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32-8802008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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