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诸政采2026-01-02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证照及政务文件寄递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总价:660000(元)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 |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西路52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证照及政务文件寄递服务项目 | 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证照及政务文件寄递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庆,杨伟,杨文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开标情况
七、资格审查情况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证照快递寄送服务具有专业性要求高、保密性强,需与政府系统深度对接等特点(如政务文件、证照寄递等),为确保上述机要类证照寄递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相关规定,各地部门可结合实际需求,委托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3.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分公司是我市唯一可实现全域覆盖,具有全国通达性的公司,可确保证照(材料)邮件的迅速、安全和准确寄递。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亚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0727015
质疑联系人:杨文倩
质疑联系方式:0575-80727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诸暨市暨东路58号6楼北602办公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姬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7253016
质疑联系人:王小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25301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
联 系 人:吕雅玲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3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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