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 海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海南省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海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组织进行谈判采购。 2.1 项目名称:海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 项目地点:海南省 2.3 项目概况: 监理服务覆盖两个项目全部建设范围。 海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海易行(暂定)”移动端、全省交通“一张图”信息服务系统、高速公路出行服务系统、公众出行信息发布系统、数据资源工程及配套标准规范。 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统一物联接入平台、交通运输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交通运输行业数据运营平台、综合交通一张图管理服务平台、交通大模型平台、开放应用服务平台及配套硬件设施,同步编制多项交通数据共享、安全、治理类标准规范。 2.4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海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数字底座建设工程项目两个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29031.3元(含税),(其中一张网项目为222152.19元,数字底座项目为706879.11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2.6 服务期限: 建设及验收阶段: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两个项目全部完成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完整移交归档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自对应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负责缺陷责任期内维保监督、质量回访、问题整改核查等监理服务。两个子项目如竣工验收时间不一致,缺陷责任期分别起算。 2.7 质量要求:监理服务工作质量须符合信息化工程等相关监理规范、交通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业绩要求: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信息化相关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人员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成交后实际履约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违反本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注:人员更换的违约责任,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响应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为成交后实际履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若违反本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注:人员更换的违约责任,以实际签订合同的相应条款执行。)。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 “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联合体响应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本次采购 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资质:具有 / 资质; (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采购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 (6)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1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4.3方式:现场获取。 报名材料: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4售价:300元。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链接]) 采 购人:海南省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海南数智交通大厦4楼 联系人: 肖工 电 话: 0898-65373303 代理机构: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国贸路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人: 贾玲 电话: 0898-68501635/13698927983 监督部门: 海南省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海南数智交通大厦4楼 电 话: 0898-653733031.采购条件
2.项目基本情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资质、业绩、项目负责人等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
4.采购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6.公告发布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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