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镇江路(泰山路-嵩山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虞城县镇江路(泰山路-嵩山路)道路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508-411425-04-01-921564 ,招标人为 虞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虞城县镇江路(泰山路-嵩山路)道路工程;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205号;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5-57;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480米,控制红线为20米。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建设地点:虞城县镇江路(泰山路-嵩山路)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4759973.4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172444.32 元;规费: 92622.74 元;税金(增值税):393025.34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101881.07 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0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1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其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1.4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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