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年度电气防火检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PSZXZC20250113
2.项目名称: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年度电气防火检测服务项目
3.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71576.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壹仟伍佰柒拾陆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
4.基本概况:对本院、配电房、强电井、配电箱、配电线路、开关插座、大型用电设备负载情况进行全面检测等,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报告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二、▲服务内容
1)电气系统的带电设备红外诊断;
2)电气系统的接地电阻检测;
3)电气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检测;
4)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检测;
5)变配电系统建筑接线端子的安装情况;
6)室内低压配电线路情况,动力及照明配电箱;
7)吊顶内线路敷设;
8)电气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三、检测标准依据
1)SZDB/Z 139-2015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3)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 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6)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7)GB 5003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8)GB 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9)GB 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10)DL/T 664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四、服务要求
1.检测人员提供电工证、具有电气检测8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即可),同时检测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一个月社保证明);
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2日历天完成;
3.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合同履行实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在所有工作完成、按照合同规定提供全部技术资料报告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收到正确发票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一次性支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分支机构参与询价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且授权书载明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作出声明)。
5.须具备CMA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应损失。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七、报名资料要求
1.供应商公司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备注联系方式);
2.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
3.供应商营业执照;
4.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人员证件;
7.报价文件;
8.近三年类似业绩;
9.承诺函(需响应询价公告全部内容)。
八、提交资料方式
1.文件提交方式:上述资料格式见附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邮箱19924509001@163.com。文件及邮件名称备注供应商名称+电气检测报名资料。
2.联系人:黄老师,0755-28799975;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后勤楼8楼820(运营管理部)。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7:00。
深圳市坪山区中心医院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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