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YC2531200133-ZFCG
二、项目名称: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周至县心语身心托养中心 | 周至县司竹镇油坊头村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08,000.00元
| 87.00 |
合同包2(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周至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 周至县楼观镇省村八队楼口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708,000.00元
| 78.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服务类(周至县心语身心托养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残疾人服务 | 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包1 | 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采用 24 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 服务时间要求:计算残疾人集中托养和日间照料服务补助资金时,每月托养20 天(含 20 天)以上的按 1 个月补助,10 天(含 10 天)以上按 80%补助,10 天以下不予补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撤销或托养服务对象退出的,自撤销和退出当月起停拨托养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对符合寄宿制集中托养服务条件并接受服务的残疾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服务3 个月为 1 人次,每人次购买标准 6000 元。个别服务对象确需长期服务的,按具体服务的时间确定人次。 每个服务周期最长为一年度,满一年后如有托养需求应重新申请,同等条件下未享受过政府购买托养服务的残疾人优先办理。同一年度内,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应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生活照料和护理 (1)为服务对象提供营养、规律的膳食服务及助餐服务,及点餐、加餐、助餐服务,尊重服务对象饮食习惯; (2)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为服务对象提供合理频率的身体清洁服务和衣物换洗服务,保持服务对象身体清洁、无异味,衣物卫生、整洁、得体;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起床、穿衣、就寝、脱衣、整理床铺、如厕等基本起居服务; (4)协助有需要的服务对象进行户外活动,在天气情况允许的条件下,户外活动每天不少于1小时; (5)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护理、服药等服务; (6)其他合法、安全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2、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1)指导服务对象进行基本生活自理活动训练,使其能够自行洗漱、如厕、穿衣、吃饭等。 (2)指导服务对象学习简单家务和劳动,使其逐渐学会煮饭、择菜、整理床铺、洗衣服、打扫卫生等活动。 (3)设计适宜的训练课程,发掘其生活自理能力方面可能存在的其他潜力。如制作面食、烘焙饼干、缝制衣物等。 (4)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制定适宜的训练计划,训练结果应记录存档,并依此调整或完善训练计划。 3、社会适应能力辅导和运动功能训练 (1)为服务对象制定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计划,根据其恢复和提升情况适时调整社会适应辅导计划。; (2)为服务对象普及礼仪知识、两性知识等基本社会行为准则和常识; (3)开展适宜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比赛、展示或表演,使其具备基本的人际交往兴趣和能力; (4)导服务对象在模拟超市、银行、医院、邮局、公共交通等简单社会场景中进行社会适应性训练,提高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5)为服务对象提供日常心理疏导和心理健康服务;以及教育培训、图书阅览、上网和收看收听电视广播等服务; (6)为有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适当的以运动功能为主的训练,指导其规范使用辅助器具,帮助其巩固医疗康复效果,使其身体运动功能得到恢复或代偿; (7)根据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开展运动功能评估,适时调整训练计划 (8)其他合法、安全、力所能及并经所在服务机构批准同意提供的服务。 4、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 (1)定期开展身体功能评估和劳动能力评估,适时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评,及时调整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计划。 (2)开展与服务对象行为能力相适应的简单基本生产劳动,但在其参与生产劳动之前,应根据个体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培训。 (3)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专业的劳动技能培训课程,开发服务对象的职业能力:有条件的托养服务机构还可定期组织技能展示、竞赛等相关活动。 (4)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定、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等服务。 (5)有条件的机构可开设庇护工场或与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合作建立职业康复车间,使部分服务对象实现辅助性就业,获得一定的劳动收入;要合理处理劳动生产成果和可能获得的收入(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参照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和中国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等规定。 | 708,000.00 |
合同包2(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服务类(周至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2-1 | 残疾人服务 | 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包2 | 具有西安市内户籍,年龄16-59(<60)周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的精神残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 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自愿接受托养服务,采用 24 小时寄宿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为日常饮食起居需要专人护理而家 庭护理有困难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及多重残疾人提供专业化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参照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和中国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等规定。 | 708,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亚红(采购人代表)、尚淑琴、徐璐、阮苏丽、陈万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各标段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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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 1.0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2 | 周至县2025年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项目(第二批) | 1.06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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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周至县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办中心东街47号
联系方式:1528948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高科尚都ONE尚城A座10F
联系方式:1520242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薇、赵醒文、屈小军
电话:15202421357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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