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审批〔2024〕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流县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招标代理单位为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省2023-2025年清流县琴源水库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C6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琴源水库干渠,李家乡和灵地镇;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632.6759万元,设计灌溉面积5.161万亩,有效灌溉面积4.831万亩;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1)灌、排水工程:共涉及干支渠20条,清淤1894.77m3,防渗加固总长8188.65m,其中土渠衬砌防渗733.22m,衬砌修复及渠道改造7455.43m。(2)渠系建筑物及管理设施:本次改造渠系建筑物改造4处,其中重建分洪闸 2处、渡槽改造维修1处、隧洞重新衬砌1处;改造管理设施1处,改造琴源水库管理房室外工程。(3)量水设施及信息化:新建2处闸门测控一体化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及软件平台补充(98寸触控一体大屏和灌区管理视频流量一张图系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6226117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1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4-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区间为:7 %(含)~11 %(不含)(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1日08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wz/%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wz/%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wz/%EF%BC%89%EF%BC%88%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3%80%81%E7%BD%91%E5%9D%80%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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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琴源水库运行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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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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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李家乡罗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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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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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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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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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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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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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skg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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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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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890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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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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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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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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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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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20号星火创业大厦1栋1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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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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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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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小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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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9285829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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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38507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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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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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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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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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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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wz/%EF%BC%89%3C/p%3E%3Cp%3E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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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503300;0598-8883026;1806579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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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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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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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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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路 209-1 号(县检察院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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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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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8-5322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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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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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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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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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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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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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8-8700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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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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