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园区双昌大道南侧地块等5宗项目用地平场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园区双昌大道南侧地块等5宗项目用地平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隆发改投资【2025】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荣农高区内江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隆发改投资【2025】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黄土坡工业园、红光工业园、隆黄物流园。
2.2 主要内容:园区双昌大道南侧地块等5宗项目用地平场工程涵盖黄土坡工业园双昌大道南侧、隆北路A段南侧2宗地块,隆黄物流园隆界路南段东侧、环城北路北侧(公交一体化西侧)2宗地块,以及红光工业园红南一路南侧(一期平场)1宗地块。经测绘勘察,5宗地平场总面积678.89亩,总填方量66.97万立方米,总挖方量64.45万立方米,借土方量约46.12万立方米。其中,黄土坡园区双昌大道南侧地块和隆黄物流园环城北路北侧(公交一体化西侧)地块涉及电力线路、天然气管道、通信线路及农排灌溉水渠的迁改恢复工作。
2.3建安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439.55万元。
2.4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招标补遗(如有)所示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6-00:00—“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市(州))(网址:http://***/%EF%BC%89%E2%80%94%E2%80%9C%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5%86%85%E6%B1%9F%E5%B8%82%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人(异议受理联络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隆昌市隆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隆昌市金鹅街道重庆路368号(隆昌市双创示范园1号楼) | 地 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22层2206号 |
邮 编: | 642150 | 邮 编: | 610000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人: | 鲜老师 |
电 话: | 0832-3941602 | 电 话: | 0832-3941602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8.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832-3956090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地址: | 内江市隆昌市金鹅街道康复东路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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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流程图
2025-12-0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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