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合作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相关活动服务保障及“海丝名城”形象传播
标的名称: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合作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相关活动服务保障及“海丝名城”形象传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秉承传播“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进一步弘扬海丝文化,传递文明与友善,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合作发展大会暨国际旅行商大会其中的海丝城市(温州)国际旅行商大会、朔门古港遗址研究成果发布会等活动并做好“海丝名城”形象传播,在海内外持续扩大海丝大会及温州作为重要海丝节点城市的影响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2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拟委托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承接该项目的理由如下: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全资子公司,是新华社履行国家通讯社职能的重要机构,受权代表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向各地媒体机构和非媒体机构提供新华社新闻产品,是新华社唯一合法新闻供稿出口。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作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的唯一驻地机构,依托新华社资源力量,具有强大的新闻资源、信息采集分析、海外传播、品牌塑造、多媒体平台、高端专家资源等独特优势。
(一) 全球网络与国际传播渠道的官方唯一性:作为中国国家通讯社和世界四大通讯社之一,新华社是唯一与国外主流媒体开展稿件互换的国家通讯社,承担中国官方新闻信息对外传播的主渠道职能。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依托新华社全球布局,在全国设有31个分公司,协调180个海外分支机构,构建覆盖全球的运营服务网络。在前两届“海丝大会”上,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功邀请四大洲20余国政要、国际组织代表、沿线城市市长及专家学者等800余位嘉宾参会,充分体现其高层级国际资源整合能力。这种国家级、全球化的传播与协调体系,是其他机构无法复制的核心优势。
(二)“海丝大会”成果研究与发布的官方唯一性。2023年至2024年,新华通讯社联合浙江省人民政府、新华社浙江分社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在温州连续成功举办两届“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影响力市长交流大会”,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凝聚广泛共识。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浙江中心)作为大会承办单位及2024海上丝绸之路城市影响力市长圆桌会议主要承办方,负责大会成果的系统整理与权威发布,具备在“海丝”主题会议成果研究与推广方面的官方唯一性。
(三)“海丝”领域研究及传播平台的唯一权威性。新华社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具备不可替代的平台优势。“中国一带一路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新华社共同指导,新华社旗下“新华丝路”作为新华社专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的信息产品,共同构成国家层面最具权威性的“海丝”研究及传播平台,具有唯一性。
(四)核心资源与品牌公信力的独占性。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华社直属机构和改革开放后首批市场化运营的媒体单位,在核心资源与品牌公信力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公司独家运营新华社全球采集的新闻信息资源,享有其在权威性、时效性和影响力方面的天然优势,形成了市场“唯一供给”格局。同时,公司持有全链条新闻业务资质,承载新华社的国社公信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权威背书。既确保了信息资源的源头独占性,又赋予服务成果以权威公信力。
(五)品牌公信力与业务资质的制度独特性。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改革开放后首批市场化运营的主流媒体机构,持有新闻供稿、采编、发布等全链条业务资质,该资质基于其体制内特殊地位与授权,具有法定专属性。其服务承载“新华社”品牌八十余年积累的国家公信力,采购方选择其服务,不仅是获取信息产品,更是获得权威背书,此价值为市场其他参与者所无法提供。
(六)理论研究与媒体传播融合的机构唯一性。 新华社是我国首批高端智库中唯一的媒体型智库,中央赋予其“喉舌、耳目、智库”三位一体的职能定位。自2016年以来,累计420余篇专供报告获批示;2021年以来,经济分析类专供中央报告的年批示率接近40%,凸显其在政策研究与舆论引导方面的独特地位与权威性。
综上,本次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进行采购具备合理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99号1幢三层、五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62828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行政中心1922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管部门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传 真:/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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