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东区源东乡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2609-330703-20-01-616119 | ||
招标人: | 名称:金华市源东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源东乡人民政府院内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740号华泰创业园7号楼5F |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人:钱志腾 | ||||
电话:15868868150 | 电话:15669523086 | ||||
标段(包)名称: | 金东区源东乡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9522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无;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投标人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合同额在4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造林工程类业绩、园林绿化景观类工程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合同中含有造林工程类、园林绿化景观类工程),且造价不低于4000万元(含)以上且在该业绩中负责施工部分。业绩证明材料:(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2)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中不能体现业绩特征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3)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投标人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得2分,最高得2分。1、类似工程业绩类型:造林工程或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单独施工的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均可。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类型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3、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投标人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合同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的造林、国土绿化设计或林地储备库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0.5分;业绩证明材料:(1)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2)不按此要求提供的业绩无效”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投标人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个合同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的造林、国土绿化设计或林地储备库项目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1分;1、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2、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中有3个及以上林业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修改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中每增加一个林业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7月、2026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电子证明)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前双方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聘用协议】)。”4、合同专项条款详见附件。以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 ||||
行政监督机构: | 金东区农业农村局 | 电话: | 0579-82191993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5 11:3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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