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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大三王河中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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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宝应县大三王河中段治理工程已纳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省中小河流(200-3000平方公里)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苏水计〔2024〕56号)及《扬州市区域骨干河道治理规划》建设计划文件要求,前期工作经费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宝应县水务局,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宝应县境内。

2.2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大三王河中段防洪除涝标准,增加江水东引工程西线整体效益,拟按照防洪20年一遇、排涝10年一遇标准对大三王河中段(芦范河~宝射河段)系统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沿线建筑物等。其中河道疏浚13.2km,两侧圩堤达标建设16.7km,护岸工程1.73km,新建防汛道路8.2km,配套建筑物及桥梁20余座。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岸坡防护、新建防汛道路、新建及改造沿线建筑物,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等。工程匡算总投资约1.8亿元。

2.3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1个标段(合同编号:BYXDSWHZL-SJ),招标范围包括:

(1)宝应县大三王河中段治理工程的勘察工作(含测量、勘探,必须满足各工作阶段设计进度和深度的要求)及相关服务;

(2)宝应县大三王河中段治理工程的设计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含设计变更),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相关服务工作以及征迁、环保、水保等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工程概预算、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技术文件、专题报告等勘察设计文件的电子版本(图纸必须提供可编辑的DWG格式及有关技术资料),所有成果文件的版权(含电子版)归招标人所有】。

(3)完成项目各阶段设计成果报批所须前置要件的专项咨询与报批(审)工作并相关咨询报告及批复(或行政许可),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筑物安全评估、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如有)、永久征地和林地占用报批(如有)、临时用地报批、征迁(含实物量调查)、航道条件影响评价及通航安全评估(如有)、水资源论证(如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等。

2.4勘察设计周期:(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000日历天)

(1)合同生效后9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

(3)初步设计批复后45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招标要求,并提供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含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工程限价成果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供图计划及时提供图纸;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5)测量与勘探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如果有)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中的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工程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及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

(8)勘察设备要求:/

(9)其他要求:

①近5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则含联合体各方,下同)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为从2025年 7月3日至2025年 7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最新消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4日10 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凭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1)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1)项规定

2)其他要求2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2)项规定

6.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0.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70、0.75、0.8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中批复相应阶段勘察、设计、专项咨询等各项服务费用的100%(费率)。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8.4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40分;(2)资源配置:10分;(3)投标报价:50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技术方案(40分)

1、工程勘察设计大纲(18分)

(1)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得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5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提出有重点、有时序、有步骤,且具有可行性的总体项目进度安排,得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4)拟采用的规范准确、合理、全面,得3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10分)

(1)投标人能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准确理解本项目规划定位和建设理念,对工程存在问题、建设必要性理解透彻,项目总体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并将生态治理设计理念贯穿于设计的全过程,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同时结合本工程建设项目现状存在问题,通过多方案比选,论证工程任务、标准、规模、治理方案和工程布局研究等思路清晰,表述内容针对性强,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3、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8分)

对本项目工作中的研究重点、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得8分,否则酌情扣分。

4、后续服务(4分)

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间配合、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有现场服务计划、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的得满分,得4分,否则酌情扣分。

二、项目资源配置(10分)

1、项目负责人素质(3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的得1分。

(2)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具有工程投资9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还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主管部门)出具相应证明予以明确,否则该人员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要求。

2、专业负责人素质(7分)

(1)专业齐全的(包含联合体成员)[专业含水工、规划、测绘、岩土、造价、移民、水保、金属结构、电气、道桥],得5分,每缺少一个专业,扣0.5分,扣完为止。人员专业以资格证或毕业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2)各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除外)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职称证书、注册(或资格)证书和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

三、投标报价(50分)

投标报价(50分)

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5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3、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4、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社保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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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应县水务局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4-80893919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陈工、刘工

电话:0514-87591145、13382705277、15952722500

邮箱:8574613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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