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山政务地挂出〔2025〕003号 经批准,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连 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挂 牌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委托材料,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出让地块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国道G323线)南侧(宗地编号:441825004010GB01221),用地 总面积为3536.28平方米。 (二)地块已完成征收补偿安置等工作,权属无争议,界址 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 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需的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 外通水、通电、通路,红线内土地平整,出让宗地的用水、用电 及雨水排放、排污等须由竞得人向各管线的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办 理与宗地外主管线引接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相关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441825004010GB01221 宗地面 积(平方 米) 3536.28 宗地 坐落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 县吉田镇广德大道 (国道G323线)南 侧 出让 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 业用地为4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 ≤3.3 建筑 密度 ≤45%2 绿地率 ≥20% 建筑限 高(米) 朝向广德大道一侧首排建筑限高42米( 且建筑主体不超12层),第二排建筑限 高50米(且建筑主体不超16层) 土地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0701) 兼容商业用地(0901) 商业兼容比例≤5% 保证金 352.5万元 起始价 705万元 加价幅 度 10 万元 挂牌开 始时间 2025年4月21日9时 挂牌截 止时间 2025年5月8日16时 基础设 施配套 给水、排水、通电、通 路、通讯 是否土 地平整 是 排污 设施 状况 红线外已敷设接驳 市政排污设施的排 污管道 备注 1.建筑主要朝向按照用地红线退让4米以上,次要朝向退让3米以上 ;机动车停车位≥65个;按照省、市相关规范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 位、充电设施、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等用房;2.按照绿 色建筑规范和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建设,建筑风貌要求具有壮瑶民族 特色;3.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三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建设工程 必须全部竣工;4.出让地块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可参阅挂牌出让文 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须注册成立公司,若在竞买前未注册公司的, 在竞买申请前须办理公司核准登记手续,凭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 申报服务系统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相关资料报名参加竞投。 (二)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 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 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 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 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 、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 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竞买人联合竞买申请。 (四)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 得人(本次竞买不得低于起始价且不设底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5月7日到清远市自然资源交 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7日到清远市自 然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5 月7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 条件的,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时间:2025年4 月1日至2025年4月20日,挂牌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至2025年 5月8日16时。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 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 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自然资 源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 3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不转入现场竞 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 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自然资源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 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 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 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 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 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六)本宗地挂牌出让对竞买人资格实行事后审查制度。在 网上挂牌交易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凭《竞价结 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 心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 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如竞得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或以非法手段违反此义务,依《招拍挂规定》第二十五条,竞 得无效,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 列条例有疑问的,应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提 出。 45 (八)联系方式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tzyjy.qyggzy.cn/portal_ls/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6787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8028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