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信阳监狱罪犯教育中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12 |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监狱罪犯教育中心改造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391,959.75元 | |||||||||||||||
| 最高限价:2391959.7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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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河南省信阳监狱罪犯教育中心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天棚的拆除与新建,门窗更换,外墙改造,水电改造,VR出监教育设备,电子图书设备,家具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5.2、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4、项目地点:河南省信阳监狱;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5.5、工期要求:120日历天;5.6、缺陷责任期:12个月;5.7、质保期:2年;5.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当出具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2025年1月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且同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项目经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承诺);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次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自行承诺)。3.6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1月15日 至 2026年01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企业CA锁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补遗书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 |||||||||||||||
| 3.方式:凭企业CA密钥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陆”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应将使用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成功加密上传至指定位置。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其他有关事项: 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最终报价等。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7.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7.2其他内容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2、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参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手册)。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按其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河南省信阳监狱 |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伍家坡 | |||||||||||||||
| 联系人:姚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6-761604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3栋17层70号 | |||||||||||||||
| 联系人:史金萍、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0371-55397998、1833715019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史金萍、吴书明 | |||||||||||||||
| 联系方式:0371-55397998、183371501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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