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儿童医院眼科能力提升项目二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v-settle-front/registry%EF%BC%89%E5%B9%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05%E6%97%A509%E7%82%B9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td%3E%3C/tr%3E%3C/table%3E%3Cp%3E%E4%B8%80%E3%80%81%E9%A1%B9%E7%9B%AE%E5%9F%BA%E6%9C%AC%E6%83%85%E5%86%B5%3C/p%3E%3Cp%3E1.%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7%BC%96%E5%8F%B7%EF%BC%9AJM-2025-11-01308%3C/p%3E%3Cp%3E2.%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F%BC%9A%E5%85%AC%E7%AB%8B%E5%8C%BB%E9%99%A2%E9%AB%98%E8%B4%A8%E9%87%8F%E5%8F%91%E5%B1%95%E7%A4%BA%E8%8C%83%E9%A1%B9%E7%9B%AE-%E9%95%BF%E6%98%A5%E5%B8%82%E5%84%BF%E7%AB%A5%E5%8C%BB%E9%99%A2%E7%9C%BC%E7%A7%91%E8%83%BD%E5%8A%9B%E6%8F%90%E5%8D%87%E9%A1%B9%E7%9B%AE%E4%BA%8C%3C/p%3E%3Cp%3E3.%E9%87%87%E8%B4%AD%E6%96%B9%E5%BC%8F%EF%BC%9A%E5%85%AC%E5%BC%80%E6%8B%9B%E6%A0%87%3C/p%3E%3Cp%3E4.%E9%87%87%E8%B4%AD%E9%A1%B9%E7%9B%AE%E5%B1%9E%E6%80%A7%EF%BC%9A%E8%B4%A7%E7%89%A9%3C/p%3E%3Cp%3E5.%E9%A1%B9%E7%9B%AE%E5%88%86%E5%8C%85%E6%95%B0%E9%87%8F%EF%BC%9A3 个包 6.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
7.本项目采取兼投兼中原则。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10.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进行评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 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 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3 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 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 2025年11月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投标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注册(https://***/v-settle-front/registry%EF%BC%89%E5%B9%B6%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85%B6%E4%BB%96%E9%80%94%E5%BE%84%E8%8E%B7%E5%8F%96%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C%80%E6%A0%87%E6%97%B6%E4%B8%80%E5%BE%8B%E6%8C%89%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3C/p%3E%3Cp%3E3.%E5%94%AE%E4%BB%B7%EF%BC%9A%E5%85%8D%E8%B4%B9%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7%8E%B0%E5%9C%BA%E8%80%83%E5%AF%9F%3C/p%3E%3Cp%3E%E7%8E%B0%E5%9C%BA%E8%80%83%E5%AF%9F%E6%97%B6%E9%97%B4%E5%92%8C%E5%9C%B0%E7%82%B9%EF%BC%9A%E6%9C%AC%E9%A1%B9%E7%9B%AE%E4%B8%8D%E7%BB%84%E7%BB%87%E7%8E%B0%E5%9C%BA%E8%80%83%E5%AF%9F%E3%80%82%3C/p%3E%3Cp%3E%E5%85%AD%E3%80%81%E6%8F%90%E4%BA%A4%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5%8F%8A%E5%BC%80%E6%A0%87%E6%97%B6%E9%97%B4%3C/p%3E%3Cp%3E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5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三开标室。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投标人无需现场出席。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 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如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儿童医院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北安路 1321 号 联系人:孙晨曦 联系方式:0431-893320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企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广德街193 号蓝色港湾E区25号 联系人:于海源 电 话:0431-85191666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0431-898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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