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水果种植采摘园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08120250807EPC00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 一、招标条件 本特色水果种植采摘园示范项目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XLF14108120250807EPC007-01),已由侯马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侯行审发〔2025〕152号、侯行审发〔2025〕17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和侯马市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该项目新建特色水果种植基地435.47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建智能玻璃温室1座,占地5亩,建筑面积3312㎡;新建日光温室6栋,占地20亩,建筑面积9536㎡,同时配置温室环境监控终端7套,温室智能控制器7套,电气设备及水暖设备等。 (二)新建滴灌管网2501m(其中,地埋DN110PE管敷设1632m、地埋DN90PE管敷设819m、地埋DN100钢管敷设50m),覆盖面积115亩。新建储水罐1座,泵房3座,水泵3台,室外防雨变频控制柜3台,智能水肥一体机3套,给水栓35个,稳压闸阀井35座等。 (三)新建砂石道路2060㎡,改造混凝土主干道路面积4300㎡。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1标段:特色水果种植采摘园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标段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一)新建智能玻璃温室1座,占地5亩,建筑面积3312㎡;新建日光温室6栋,占地20亩,建筑面积9536㎡,同时配置温室环境监控终端7套,温室智能控制器7套,电气设备及水暖设备等。 (二)新建滴灌管网2501m(其中,地埋DN110PE管敷设1632m、地埋DN90PE管敷设819m、地埋DN100钢管敷设50m),覆盖面积115亩。新建储水罐1座,泵房3座,水泵3台,室外防雨变频控制柜3台,智能水肥一体机3套,给水栓35个,稳压闸阀井35座等。 (三)新建砂石道路2060㎡,改造混凝土主干道路面积4300㎡。 2.3建设地点: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张少村。 2.4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包括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所有的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从开工建设、材料采购,直到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11个月) 2.6项目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941.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30.92万元,其他费67.5万元,基本预备费43.12万元。 2.7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供应的设备质量合格且技术性能及配置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1标段:特色水果种植采摘园示范项目总承包(EPC) 3.1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2 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 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5.2 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可以为同一家公司,也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5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5.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15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处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技术支持电话:(0357)2105195主体库注册及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357-2128966400-0351-858400-653-0200400-666-3999400-0351-946 4.3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4.4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方法 1、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8时00分。 2、递交方法: (1)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此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工具)。按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为*.TBJ。 注:施工类项目中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需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临汾市工程建设投标报价编制系统》(此为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的唯一工具)。使用该工具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格式为*.TBS。 因实际业务需要,各类编制系统会不定时更新,请各市场主体编制标书前确定安装的是最新版本的编制系统,再进行电子标书的编制工作。 (2)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签章等)。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需要粘贴图片,务必将JPG格式的图片粘贴到Word文档,再将Word文档导入编制系统,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供应商因更换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数字证书续费后同样会造成不能解密续费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所以,建议:若需续费,需在加密前进行)。 (5)投标人务必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首页【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在【提交投标文件】处上传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点击“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完成才算递交成功,否则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最后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递交地址: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3、特别注意事项 (1)上述操作步骤和方法为投标人编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投标人操作与其不符,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方式、网上开标公示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前1小时内):2025年9月10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解密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自己的网络终端设备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http://lfggzyjy.linfen.gov.cn)-【投标人/供应商】-【工程建设】。登录成功后,点击【开标】-【开标会】进入开标室,再点击页面上方的【网上解密】自行完成解密。解密请求提交成功之后不要重复刷新页面,解密完成之后会显示解密时间。 3、网上开标公示:解密完成之后,点击页面上方【返回】,回到开标室页面,开标结束后自行查看开标结果。 4、特别注意事项: (1)为防止网络阻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完成解密,建议投标人尽早完成解密。不论何种原因,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无法导入评审系统或无法打开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9及IE9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0日9时00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史虹 电话:15135307380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临汾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侯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张鲁 电话:0357-3900150 电子邮件:hmscxjsfwzx@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 地址:侯马市上马二区313号 联系人:李山海 电话:1393571963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侯马市程王路南七巷10号 邮编:043000 联 系 人:史虹 电话:15135307380 电子邮件:4574093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