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921]GXHJ[XJ]2025002
二、项目名称: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印华家具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苏洋村苏湾1号(福建鑫诚兴家具有限公司内)5#厂房第一层至第三层 | 786,615.00元 | 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总价):708208.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货物类(福州印华家具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用具 | 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 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 | 印华 | 详见投标(响应)分项报价表 | 1 | 批 | 786,615.0000 | 786,61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汤大珠 |
| 评审专家: | 刘卫兴 、 左端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计取,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账号:350501686107000044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霞浦县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一期)用房办公家具:1.179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福州印华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符合采购文件价格扣除要求,给予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78406.2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霞浦县公安局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后墩渡船路1号
联系方式:0593-871031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东路6号德润广场13幢1梯303室
联系方式:0593-2850166/18859305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静、陈花、许倩
电话:0593-2850166/18859305696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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