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答疑事项说明
1.丰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康复综合楼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初步设计方案已上传至招标文件附件,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现变更为: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可由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执业资格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