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西安市-2025-400191
二、合同名称: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通用摄像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西安市-2025-384178
四、项目名称: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秦苑七路199号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18133920670
供应商(乙方):西安中环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19号鹏博大厦A座1509室
联系方式:189919504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摄像机 | 1(个) | 7350.00 | 7350.00 |
合同金额:73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元整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摄像机 | 1(个) | 7350.00 | 7350.00 |
合计金额:735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元整
八、验收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九、验收组成员:白宗建、郭振鹏、李永、梁爽、秦碧涛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