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025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国家级公益林调整等工作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新泰市2025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国家级公益林调整等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123。
3、预算控制价:367.2万元。
4、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为新泰市2025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国家级公益林调整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数量:1宗。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3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和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调整工作的通知》等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和国家级公益林调整工作。
在2024年度普查成果基础上,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平台”等要求,开展林草湿荒变化监测和样地调查,协同推进2025年度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查清新泰市林地管理范围内植被覆盖类型等资源属性的变化情况,汇总形成以2025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年度现状数据,动态更新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成果,为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和美丽新泰建设等提供基础数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法规要求,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导则、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03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直至上级部门核查通过。
实施地点:新泰市。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按照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1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新泰市青云街道向阳路429号
联系人:李俊泉
联系方式:0538-7252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玖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园西路中段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38-7290114
附件: 需求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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