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翁地出让成示字[2025]4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5-12-12至2025-12-22 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WY2025004 | ||
地块位置 | 翁源县县城新区翁江大道旁A2-10-01地块 |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土地面积 (公顷) | 2.200696 |
出让年限 | 70 | 成交价(万元) | 7080 |
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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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公顷)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1.980627 | ||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 | 0.220069 | ||
受让单位 | 翁源县顺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备注 | 一、出让宗地为多用途地块,出让宗地总面积2.200696公顷,其中主要用途为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面积1.980627公顷,使用年限为70年;其他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为0.220069公顷,使用年限为40年。 二、竞买人在韶关市翁源县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人需对上述要求做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 ||
二、公示期:2025年12月23日 至 2025年12月28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原翁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原办公楼二号楼(翁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邮政编码: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39309
联 系 人:李生
电子邮件:wytdkfzx@163.com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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