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3航站区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土石方及围护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征地红线围界工程采用钢网围界长度约2900米(优先利用改扩建项目不停航施工期间拆下的约1200米的网片);道路边坡防护工程防,其中采用砌石骨架护坡长度约2000米(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收方为准);采用三维网喷洒草籽护坡长度约7000米(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收方为准);场内余土总计约179万方,暂估外弃40万方。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8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32598756.73元 | ||||||
工期 | 5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德林(注册编号:桂1452017201809170;身份证号:4508**********235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 李开武(身份证号:4509**********617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南宁综合保税区2020年三期土方平整工程(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B地块)II标 2. 南宁综合保税区2020年一期土方平整工程(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A地块)IV标 奖项:企业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2984175.37元 | ||||||
工期 | 5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家客(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2376;身份证号:4505**********55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小莉(身份证号:4502**********164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崇左市2018-3地块土地平整工程 2. 防城港市防城区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土方工程 奖项:企业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31594516.64元 | ||||||
工期 | 519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罗元宁(注册编号:桂1452015201606691;身份证号:4522**********3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令(身份证号:4522**********40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 华谊工业气体岛项目综合配套工程(土地平整工程) 2. 桐昆项目配套纳泥区项目 奖项:企业奖项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72301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备注: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