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拍卖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26〕3号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交易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宗地坐落 总面积(平方米) 用途 混合比例(%) 使用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系数(%) 绿地率(%) 建筑高度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2712-202456-1 澄迈县大丰镇荣友社区 273.0000 工业用地 100.0000 50 ≥1.0 ≥40% ≤20% ≤20.00米 12 12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建筑退道路、绿化带红线距离: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东侧建筑退用地界线距离2米,应符合日照、消防、视觉卫生、防灾、抗震等要求;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宗地收地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利清晰,收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宗地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投资强度(万元/亩) 年度产值(万元/亩) 年度税收(万元/亩) 达产年限(年) 2712-202456-1 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行业。 290 624.3 4 5 其他准入条件: 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竣工时间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24个月内,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60个月内。项目竣工时,本宗土地在约定竣工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的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90万元/亩,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19万元;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8.20万元(亩均年税收不低于4万元/亩),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1279万元(亩均年产值不低于624.3万元/亩)。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该宗地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属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已列入我县2026年建设用地计划。该宗地拟安排用于农副食品加工业项目,属于农副食品加工行业。 2.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宗地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和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要求执行。该宗地位于地质灾害非易发区,无需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该宗地开发建设需严格遵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规定,严禁引入对周边居住及公共环境存在干扰或存在污染风险隐患的项目。在建设方案设计与布局阶段,应充分考量周边污染影响距离;土地供应后若需重新引进新项目,须对高污染项目实行严格审查管控,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同时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琼建定〔2016〕299号)在宗地范围内修建围墙。
(一)竞买人资格。四、竞买申请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澄迈县入驻要求,竞买人及申请项目须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产业发展要求。 3.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且未及时纠正的; (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五、拍卖开始时间及网址 (一)该宗地在拍卖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并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竞得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新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拍卖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交易服务费按《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五)用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建设用地编号2712-202456-1号地块用地勘测定界图》实际勘测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一)拍卖开始时间为: 2026年02月28日 10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浏览器推荐使用Microsoft Edge,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等结果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风险提示
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67629310、0898-67629052。 查询网址: (三)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咨询。 咨询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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