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一期)工程更正公告(一)
一、招标项目名称:南宁市吉兴西路南侧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一期)工程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137001
三、招标人名称: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1#楼9层
联系人:杨明杰联系电话:0771-4732949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联系人:何云飞、覃阳、隆丽艺联系电话:0771-4915558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6日
六、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页码或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原内容 | 更改后内容 | 备注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因故延期,时间待定。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1.3 | (七)企业财务状况(0.0-10.0分) (1)2021年至2023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备注:一般应为正值】: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三年全为正值的,得满分10分。此项满分10分。 | (七)企业财务状况(0.0-10.0分) (1)2021年至2023年(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要求)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情况: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三年全为正值的,得满分10分。此项满分10分。 备注:①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提供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为正值的,得10分。(若是投标当年成立的企业,其财务报表不要求经审计。联合体投标的的企业财务状况评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财务状况认定) | 此修改内容全招标文件同步修改,不再赘述。 |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七、查询公告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招标人: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