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B2025DF100383 |
---|---|
项目名称 |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B燃机机组设备及库存备件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7,437,2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5-08-1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需在确定成交后编制、提交满足要求的包括安全、环保、消防措施的详细拆除施工方案,方案需报转让方备案。进场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受让方不符合资质条件,需委托第三方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并在进场施工前提交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受让方还需在进场施工前与转让方办理符合要求的各项手续,并提交转让方要求的相关资料。 2.受让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办理针对本项目的建安一切险(含人身安全一切险),并向转让方提供保险证明。 3.本次实物交割开始日定于2025年10月15日,交割完成日不晚于2025年11月30日,经转受让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交割。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割开始日晚于2025年10月25日或交割完成日晚于2025年12月5日,转让方有权自行拆除转让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标的物的损灭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因受让方原因造成交割完成日晚于2025年12月5日的,每逾期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 50000元/天,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4.受让方应指定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未经转让方事先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受让方项目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产生变更的,应于变更事实发生前24小时内及时书面通知转让方,否则,转让方按合同确定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相关通知视同送达,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搬运、装载、分类、拆解、运输及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所有费用。 (2)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不保证提供完整的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3)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在拆除、运输、清理等过程中涉及包括但不限于与公路、河道、公安、环保等管理部门及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协调问题及周边的相邻关系问题,意向方必须充分考虑和调查,并在受让后自行解决由此引发的问题和纠纷,确保不会对拆除工作和转让方造成不利影响。 (4)受让方应对拆除、装载、搬运、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5)转让标的交割开始(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开始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在拆除处置转让标的物的过程中要做好相关隔离措施,确保标的资产之外的厂房、设备、设施的安全、完好。如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对转让方房屋、设备设施等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转让方还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及安全质量保证金。 6.转让标的资产清单详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以实地现场踏勘确认的实物现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