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
人民日报是党中央机关报,是中国第一大报,位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首位,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权威性、舆论引领性和社会影响力,是党和国家重要思想舆论阵地。报社先后成功策划实施多项标杆项目,成为传递城市价值、塑造城市品牌的重要平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拟与人民日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人民日报社所属全资公司,由人民日报原广告部转企,全权负责人民日报暨相关广告管理发布)合作,对雄安新区城市品牌塑造提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null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null
征求意见期限:
2025/09/11——
2025/09/17
采购人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宣传网信局
采购人地址 :
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采购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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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式:
程祥+
0312-5621256
采购预算金额:
2900000.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采购代理机构邮编:
null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科+
0311-83086959
财政部门地址: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
财政部门邮编:
null
财政部门联系人:
潘林林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0312-5619379
本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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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