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劳保用品、生产工具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劳保用品、生产工具采购项目
2、项目采购编号:ZKTY-2025-166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预算金额:本项目单价的100%(最高限价)
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7、服务范围:劳保用品、生产工具采购
8、供货期:2年
9、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濮财购〔2023〕1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四、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2025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濮阳市悦莱酒店会议室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需要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濮阳市悦莱酒店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中路54号
联系人:刘峰
电话: 13781319986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联系人:王洪飞
联系方式:13783931901
濮阳市城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5年0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