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德保县生活用纸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厂房提升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10002866007048001 | ||||||
招标人 | 广西德保县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德保县优选供应链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总建筑面积约15000㎡的厂房室内改造工程,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含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消防系统安装、电气系统安装及配套相关施工内容,全面完善厂房室内使用功能及配套设施,满足厂房后续运营使用标准。(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1月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1月0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11月09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财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财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肆仟壹佰柒拾叁元玖角陆分(¥7594173.96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于云(注册编号:桂245141544302 ;身份证号:450329**********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文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8239;身份证号:452502**********56) 冯春汉(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11519;身份证号:452130**********2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英超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陆拾贰万零捌佰玖拾伍元壹角壹分(¥7620895.11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星吉(注册编号:桂245151657427;身份证号:452632**********3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小会(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5677;身份证号:452631**********29) 蒋伟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471;身份证号:450881**********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元硕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柒佰陆拾壹万柒仟零叁拾叁元伍角捌分(¥7617033.58元) | ||||||||
工期 | 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光波(注册编号:桂245111118733;身份证号:452624**********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赢丁(证书编号:桂建安C1(2026)0005672;身份证号:452632**********10) 梁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03443;身份证号:450803**********6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广西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德保县建设工程质量指导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3824733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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