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爱心守护项目 JSZC-320921-YCRZ-C2025-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01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1-YCRZ-C2025-0008
项目名称: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爱心守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1.8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元,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计算(本项目为固定单价结算项目,报价不得变动,按照实际服务人次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响水县民政局2025年爱心守护项目,采购内容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全县8个镇区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明确一名“爱心守护人”。要求建立一个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包含日常走访关爱、精准救助帮扶、亲情陪伴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学习文娱帮扶、法律宣传引导等,每月上门探访交流一小时,动态监测儿童成长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筑起心灵家园,供应商应派驻具备一定的项目服务经验及专业资格或技能(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的人员组成服务团队,制定年度服务方案内容包含项目规划及目标定位、服务实施方案、运营管理制度、风险预测及应对方案、相关建议等专项方案来开展服务。
序号 | 服务范围(区域、人数)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范围:陈家港镇、大有镇、南河镇、双港镇、响水镇、小尖镇、运河镇、黄圩镇 人数:留守儿童1458、困境儿童(含单亲儿童)1287,流动儿童952,总人数3697 | 月上门不少于1次、上门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月保障经费不低于50元,服务期限一年 | 因人数是动态变化,结算时以实际走访人数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 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01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12-01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响水县灌江东路与东海路交汇处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心守护项目费用根据服务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人数和内容,分四期考核支付,服务期每满三个月考核一次。自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第一个服务期的经费,第一服务期满后按考核结果支付当前服务期余下经费,余下三个服务期按照每服务期考核结果支付,(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实支付当前服务期经费,得分在70-89(含89分)扣除当前服务期5%的经费;得分低于70分,考核服务费为0。)(以上付款均无息)。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办事指南】-【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资料】。
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 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 修改,均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4、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 他供应商。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 标的投标。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项目参与、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7、本次招标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本次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9、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10、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 (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1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实施
12.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响水县民政局(机关)
单位地址:响水县双园路33号
联系人:汪立鼎
联系电话:13912591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盐城市瑞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响水县黄河路226-24号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1891259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笑
电话:18912599025
附件:JSZC-320921-YCRZ-C2025-0008采购文件.doc
爱心守护信用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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