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
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的业主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2.3工程项目规模: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其中: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项目包含:
(1)地面:室内地面找平、地面砖、地毯等维修。
(2)墙面:墙面涂料、墙面砖、墙面粉刷等维修。
(3)墙体: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墙体砌筑等维修。
(4)天花:天花吊顶、天花涂料、天花粉刷等维修。
(5)卫生间:给排水管及洁具等维修。
(6)强电:管线、灯具、开关、插座等维修。
(7)通风空调:风机盘管、水管、排风机等维修。
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包含:
(1)地面:室内地面找平、地面砖、地毯等维修。
(2)墙面:墙面涂料、墙面砖、墙面粉刷等维修。
(3)墙体: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玻璃隔断、墙体砌筑等维修。
(4)天花:天花吊顶、天花涂料、天花粉刷等维修。
(5)卫生间:给排水管及洁具等维修。
(6)强电:管线、灯具、开关、插座等维修。
2.4招标项目: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
2.5招标范围: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以每项小型项目或零星施工实际发生工作量分别汇总,每月由第三方审计公司进行审计,最终实际结算金额以结算审计结果为准并下浮)。依据业主提供的施工图、施工技术要求、合同约定、施工任务派工单和相关标准规范,完成施工准备、工程施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等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026至2028年度大检修、应急抢修、室内装修、门窗安装、给排水及采暖维修、通风空调维修临时围挡等。具体项目在招标人履行完内部审批手续后将以《施工任务派工单》的形式下达,并以此为结算单元,中标人根据《施工任务派工单》开展工作。
(1)招标人计划对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勘探院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通风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前2名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入围中标人,分别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不少于3家,则本项目将选取2家投标人作为入围中标人;若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招标人对签署《框架合作协议》的实际工作量不作任何保证,实际工作以招标人向入围中标人发出的书面《施工任务派工单》为准,以此为结算单元,中标人根据《施工任务派工单》开展工作。
(3)投标人应按照框架协议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设计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于本合同内的其他服务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4)《框架合作协议》中的签约价格方式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2.7 质量标准:合格(项目所含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合格率100%)。
2.8 工期要求:施工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程节点目标。
2.9 框架协议有效期
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年度评价同意续签则服务期限每次延续一年,合同总期限延续最多不得超过三年。每次合同截止前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由招标人书面确认本合同是否继续签订;否则,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未书面确认视为合同立即解除。
年度服务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当年市场人工、材料价格变化,适当调整下一年度合同价款,调整幅度上、下不超过合同总价3%。如招标人主体变更,招标人将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招标人的下年度合同不再续签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变更后的主体是否与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签署后续合同,由变更后主体自行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2 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纸质注册证书无效。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符合该省份证书要求)。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招标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承担本工程项目之外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以下情况除外:
①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②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连续社保证明资料。
3.2.2 安全负责人:
拟派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证明材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3.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投标人需承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
由投标人出具相关书面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明材料:
承诺函。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施工或机电安装类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首页、合同范围页、签章页等,需体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施工范围、签订日期,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则还需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竣工图、完工报告、验收证明资料等文件关键页,其中之一即可)。
3.5 信誉要求
(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所承揽的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承诺提供不少于2名维修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全程驻场,全天24小时应急响应,抢修应保证15分钟内到场处理,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证明材料:
按上述要求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99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不提供纸质文件。
4.2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完成获取手续后,可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未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5日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会议室文件递交登记处。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
邮编:100083
联系人:杨巍
电话:010- 83599108
电子邮箱:4218944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邮编:100073
联系人:马思颖、魏继涛中化项目经理签名
电话:15543195087、18310997201
电子邮箱: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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