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2020000670500r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新县农村供水设施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6-420222-04-01-222665),项目业主为 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阳新县白沙镇、木港镇、富池镇、排市镇 。
建设规模:包括白沙镇、木港镇、富池镇、排市镇4 个乡镇38个村组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提升供水设施保障能力和运维效能。共计更新改造DN300-DN32的供水管道498.527km;新建一体化加压泵站4套,单套规模为20m/h;新建DN20的入户水表21823套,并配套新建附属设施。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专业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图纸审查。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2)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3)施工部分: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预算、施工管理、验收及后期服务、竣工测绘及竣工图编制等。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上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标段划分: 共分一个标段 。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6年12月30日 。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7209.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76.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01.46万元,预备费1254.22万元。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3749.07万元(其中工程费:13576.27万元;设计费:172.8万元(含工程设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
2.3 其他: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黄石关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基础制度的实施察见》等有关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给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设计资质为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近半年中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施工单位)提供,且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经理兼任。)
4)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承担过一个合同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总包合同、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链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财务状况(联合体各方):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如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公司财务状况的材料,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最近几个月的财务报表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11 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链接])",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 11 月 30 日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实施:☑采用 □不采用;
6.2 其他: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②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高频证照免证明、合同网上签订、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工程款网上查询.具体操作阳新县人民政府网招标采购栏目中招标投标办事指南的高频证照免证明等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标法;本次招标评标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7.2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及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建设规〔2026〕2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阳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新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阳新县城东新区科技楼7-9层
联 系 人:虞菲华
电 话:0714-730081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阳新县城东新区彭山大道东侧,东景城北侧阳新碧桂园云镜S号楼119号
联 系 人: 李海青/夏群
电 话: 13093788080
10.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综合行政监督部门:阳新县水利和湖泊局
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19号
电话:0714-7393801
投诉网址:[链接]
2026年11月 5 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3.工程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行业专业的工程设计任务,行业资质可以承担其行业下的所有专业的工程设计任务(须等级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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