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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林路厂区拆除工程五期(爆破拆除)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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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珠林路厂区拆除工程五期(爆破拆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4-00868
项目名称:珠林路厂区拆除工程五期(爆破拆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24423
最高限价(元):8224423
采购需求:查看

★一、工程要求(供应商须对此项所有要求做出响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1)项目概况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 352 号,厂区占地面积约 37 公顷,主要经营火力发电和居民供热。公司前身为沈海热电厂,是沈阳市东部地区主力热源厂,东部地标建筑。沈海热电厂位于沈阳市内繁华地段,东临时代公园,南接东贸路、珠林路、东西快速干道,西靠居民区及军事设施,北连厂房。厂内外多条高压供电、厂区内有多处供暖管道、高铁线路、居民商铺等,管线及建筑物较多,场外环境十分复杂。在厂区搬迁后,原厂区内有四处高耸建筑物需进行爆破拆除,分别为冷却塔三座、烟囱一座。1 号、2 号冷却塔位于厂内西南侧;3 号冷却塔位于厂内东侧;烟囱位于厂内北侧。

三座 350 ㎡双曲线冷却塔底部直径73.5m,高度90m,一座钢筋混凝土烟囱底部烟道直径 24m,高度240m。

根据厂区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大小及待拆构筑物的尺寸规格,结合爆破技术分析,本项目四座构筑物采取爆破方式进行拆除。

爆破危及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线路以及运输交通等重要设施时,应事先准备好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协调工作并在爆破时通知有关单位到场。

(2)技术方案

2.1 拆除爆破倒塌方案选择

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和周围环境,冷却塔和烟囱建议采用定向倒塌方式,其中三座冷却塔高度均为90m,烟囱高度为240m。

定向倒塌方向:1号、2号冷却塔倒塌方向为东北方向,朝向厂内;3 号冷却塔,倒塌方向约为西北方向,朝向厂内;烟囱倒塌方向为西南方向,朝向厂内煤场。

2.2 技术参数设计

2.2.1 冷却塔爆破参数设计

1 号、2 号、3 号冷却塔结构尺寸相近,设计思路基本一致。

(1)爆破切口设计

采用定向倒塌爆破时,爆破缺口的的大小是冷却塔能否按照设计方向倒塌的关键。根据相似工程对比,冷却塔高大壁薄、高宽比较小(1.2-1.4)、重心偏低、底部直径较大等特点。

缺口建议采用正梯形,有便于施工、易于顺利倒塌、有利于缩小倒塌距离。

(2)爆破缺口圆心角

一般冷却塔爆破拆除时,缺口圆心角取200°—240°。

(3)切口高度

切口总高度 H 包括人字柱高度 h1、圈梁高度 h2、塔身缺口高度h3 组成,即缺口总高度(H)为 H = h1 + h2 + h3 ≥12 m。

2.2.2 钢筋混凝土烟囱爆破参数设计

(1)爆破切口设计

采用定向倒塌爆破时,爆破缺口的的大小是控制烟囱倒塌的方向,速度的关键。缺口建议采用正梯形,正向(倒塌方向)机械处理方形定位窗、两侧三角形定向窗,有便于施工、易于顺利倒塌。

(2)爆破缺口圆心角

一般烟囱爆破拆除时,缺口圆心角取 210o—220°。

(3)切口高度

钢筋混凝土烟囱爆破切口高度为h(3.0 ~ 5.0)倍的混凝土壁厚。

2.3 爆破网络设计

冷却塔和烟囱的爆破网路设计相似。采用电子雷管起爆网络,毫秒微差延期起爆,起爆延期时间沿倒塌方向对称布置。为了减小爆破单响起爆药量、爆破冲击波、构筑物塌落时间等参数,控制产生的爆破震动,可采取逐孔起爆或逐排起爆,以倾倒中心线为对称轴,对称分段。

(3)爆破安全措施

爆破拆除项目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爆破拆除施工安全进行。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主要包括严格的作业单位及人员资质审查、科学的安全规划及技术方案、规范的器材管理制度、周全的环境控制以及系统的应急预案。为确保爆破作业安全,需从资质合规、操作规范、环境控制、技术保障等多维度建立全流程管理体系,涵盖爆破前准备、实施过程监管和爆后处理等阶段。

3.1 资质与人员管理

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责任落实: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监理需全程监督并核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资质及操作合规性。

3.2 器材与现场操作规范

器材管理:

由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购买证、运输证,炸药与雷管分装分运,运送到现场后专人保管,登记后发放。

装药与填塞:

按设计装药,严禁擅自改变参数;堵塞炮孔需用木棍轻压,炮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严谨不填塞炮孔。

3.3 环境控制

环境安全评估:

提前针对待拆构筑物周边建筑进行摸查走访,对爆破前周边建筑的墙柱梁及外观等结构,通过视频及影像资料的方式保存证据,防止周边居民因非爆破原因导致墙壁开裂等原因进行索赔。

3.4 技术保障

爆破参数设计:

采用低爆速炸药、合理装药结构、填塞长度等措施控制爆破冲击波产生。

根据周边条件与工程需求,严格控制单响起爆药量、孔间延时、排间延时,最大程度的减小爆破所产生的振动。

爆破防护措施:

爆破作业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爆破作业的安全性。爆破防护措施包含爆破飞石及爆破振动的主动防护、被动防护。爆破飞石主动防护可使用竹笆、稻草、密目钢筋网、绿网等防护材料包裹爆破区域,减少爆破产生的飞石向外飞散;爆破飞石被动防护可在待保护建筑外适当距离处,搭设钢管架或脚手架,悬挂竹笆、密目钢筋网、绿网等材料,阻挡爆破产生的飞石打击;爆破振动主动防护可在构筑物塌落区域堆设减震土堤,减小塌落触地振动;爆破振动被动防护可

在构筑物塌落区域外侧开挖减震沟,阻挡爆破触地振动向外扩散。

3.5 爆破应急预案

爆破应急预案是爆破项目必不可少的内容,为了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需针对预案进行实际演练,并进行检验修正,切实保证其实施效果,提高应急指挥小组的部署、指挥、沟通协调能力,提高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参建单位与人员等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爆破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爆破作业领导小组、现场指挥组和应急救援组的职责。

3、风险识别与评估:识别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器材运输过程中、特殊雷雨电气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环境风险。

4、应急救援措施:针对风险识别出的每项隐患提出针对性救援措施。

5、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关闭、伤员救治、现场保护、事故调查、事故报告编写等

二、付款方式(供应商须对此项所有要求做出响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1、工程量确认: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进行爆破施工,爆破完成后将残留物破碎拆除,并将全部垃圾残土清运处理。爆破施工期间以双方共同如实签订的合同为准。

2、结算审核: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成交供应商提报结算书,由采购人报大东区财政局预结算审核中心审核,最终以审核结果为准。

3、工程款支付:

爆破施工前完成公安部门核准审批、建设局备案手续和残土排放城管局备案手续,全部工程完成(包括垃圾残土清理完成)且验收合格并提供公安部门、建设局备案手续和残土排放城管局备案手续后,采购人上报财政后依据结算审核结果及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100%工程款。

三、安全防护措施(供应商须对此项所有要求做出响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1.设置警戒区域:在拆除现场设置硬质围挡警戒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2.佩戴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以防意外伤害。

3.风险评估:进行详细的作业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伤害、气体泄漏、火灾、爆炸等。

4.工具与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拆除工具和机械设备状态良好,定期检查和维护,避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

四、残值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对此项所有要求做出响应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依据评估公司残值评估结果:

001包,残值为8167107元;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将对应残值金额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确定到账后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不能按时上缴残值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复杂且施工作业要求严格,须投入必要的设备和人员。同时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拆除工程需要人工和机械成本,不提倡恶意低价竞争,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成本价的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0元报价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在爆破拆除现场,成交供应商自身须加强现场管理,并且成交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机械、人工、防护措施等统一管理(如有未明确事宜,以采购人意见为准。),如成交供应商自身现场管理混乱或有不配合采购人统一管理、要求等,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出现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施工工期为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进行现场防护施工,现场防护施工完毕后接到采购人爆破拆除施工通知后完成爆破拆除施工作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进场时间节点、离场时间节点、施工完成时限(包括项目总体完成时限及施工进度完成时限)均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按采购单位要求执行或未按期完成施工,延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上缴违约金10000元,延期第二天上缴违约金20000元,延期第三天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退出爆破现场,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成交供应商延误工期给采购人带来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本项目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采购文件通知为准。供应商自愿参与现场踏勘,如因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对本项目投标以及后续施工工作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在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相关工作时,如发现不明的建筑、电缆、光缆、管道等,必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向采购人指定联系人汇报确定后方可继续施工;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采购人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搬运,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工作,不得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内相关资产,不得将此次采购拆除范围之外的设备或资产装车及自行运出厂区,须严格执行采购人要求的物品出入制度,如给采购人及相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按市价赔偿。

物料公路运输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厂内运输车辆全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或使用新能源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传送带、卡车等施工设备的使用等均应达到国家和当地减排标准和规范。中标供应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应不局限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机械设备,且施工前应将派驻到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审批合格后方可派驻到现场。残土排放地点为沈北中诚资源化处理厂,排放过程中,须向采购人按时提供排放凭证和残土排放照片(微信水印相机),如有私自排放,一经发现,每车罚款5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尘要求按照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标准,采取相应除尘措施,确保扬尘连续五分钟排放平均浓度低于0.8毫克每立方米。成交供应商拆除时须同时配备至少2台容量8t(含)以上洒水车和2台雾炮喷淋式降尘设备(进场前提供配备上述车辆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场)。

工程施工期间,中标人项目经理须在施工现场。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将对成交供应商处5000元/次罚款,因工程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未在场所发生的的一切施工瑕疵、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进行赔偿。如在发现施工期间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情况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责任及赔偿。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进度计划;2、施工方案:主要关注拆除施工对厂区生产的影响。例如:安全、交通、人员、消防等;3、施工占用空间:各项施工占用的空间规划和具体时间;4、施工期间如何保证企业车间的正常生产,保护原有能源供应;5、提供人员设备的清单明细)。拆除方案须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场施工,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所提供拆除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采用野蛮方式进行拆除。

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应按采购人要求参加相关培训,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按照其相关要求办理施工手续、入场胸卡等并加强现场管理工作。施工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实名登记佩戴胸卡,除施工车辆以外一切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经主管部门确认,工期可适当顺延,顺延时限应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项目工作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主管部门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3.不可抗力因素。

六、工程量清单、残值评估报告:

珠林路厂区拆除工程五期(爆破拆除)量清单、评估公司残值审核报告另附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自行下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办理完成爆破作业各项报批手续,所有爆破拆除时间最终按照公安相关部门审核及采购人通知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30日19时30分至2025年07月0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等递交至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1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024-88566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祝科街2甲-14号1-17门(万科翡翠观澜)
联系方式:024-31231056
邮箱地址:hzln1234@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2976935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薏
电话:024-3123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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