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三桥湾路(玉彰路-淯阳渡路)道路工程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市三桥湾路(玉彰路-淯阳渡路)道路工程项目(二次)已由南阳市卧龙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宛龙发改审批〔2025〕52号文件批复(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6-411303-04-01-48468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卧龙区七里园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方式进行评标、定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评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三桥湾路(玉彰路-淯阳渡路)道路工程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E4113031303001669001
2.3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自筹
2.4项目概况:道路全长697.466m, 红线宽度 19/24m,双向两车道,跨越邕河设置桥梁一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 (标志标线部分)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 、电力工程(强电土建部分)、绿化工程、桥梁工程。
2.5建设地点:南阳市独山片区东南部,道路整体东西走向,西起现状玉彰路,东至现状淯阳渡路。
2.6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南阳市三桥湾路(玉彰路-淯阳渡路)道路工程项目(二次)施工标
第二标段:南阳市三桥湾路(玉彰路-淯阳渡路)道路工程项目(二次)监理标
2.8 计划工期:一标段:180日历天;二标段: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相关网页截图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8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定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诚信库注册过程无需人工审核,所有资料提交后即可备案通过,并对外网公示。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 ,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1)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 ;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2)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 电子保函申请 ”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3)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 ”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4)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 ”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5)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8时00分。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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