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日自然资告字〔2025〕43号
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拍卖出让2025G-3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面积(M2、亩) | 出让年限 (年) | 规划用途 |
2025G-335号 | 苏州路以东、滨海路以南 | 191891(287.84) | 港口码头30 城镇村道路30 | 港口码头用地(1204)、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其中港口码头用地比例为82.3%、城镇村道路用地比例为17.7%(按用地面积核算) |
二、竞买人范围及有关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欠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子公司及其相关的企业)不得申请参加竞买。
2.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3. 竞买人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付款方式
单位:万元,人民币
编号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付款方式 |
2025G-335号 | 10404 | 5202 | 150 |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缴税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成交价款的50%,其余部分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付清。 |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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