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永宁四号科研楼项目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永宁四号科研楼项目施工”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1、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得1.5分;具有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因笔误漏写“建”字,现将原文更正为:“1、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得1.5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招标文件(ZBID)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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