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棉花粘性测试仪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上海丰易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的委托,对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棉花粘性测试仪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082;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SJ-ZC-20250506-01;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棉花粘性测试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预算金额:149.3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棉花粘性测试仪采购项目,采购数量:1 台,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 号、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3、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联系电话:0538-6221070,联系地址:泰安市温泉路 566 号。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阿娜联系方式:0538-8655176
4、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凤天路2666号
联系方式:0538-8332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至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荣院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538-86551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阿娜
电 话:0538-8655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