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批)水利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批)水利基础设施施工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运管〔2025〕24号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盱眙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批)水利基础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河桥镇(黄龙村、洪山村)、马坝镇(大众村、楚东社区、腊塘社区、石桥村)、古桑街道(石龙村)。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一)河桥镇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拆建唐郢电站(2台300HW-8/22kw)1座;新建马头滚水坝(高1.5 米)1座;新建 3.5米宽混凝土田间机耕路(东郢机站路)1条,长0.4千米;新建晓庄、孙洼滚水坝(高 1.2米);拆建Ф0.6米x6米涵闸1座、Ф1.0 米x6 米涵闸 1座;拆建金谷湾桥4.5 米x6 米;新建 3.5 米宽混凝土田间机耕路4条,总长 2.55 千米;新建孙洼电灌站(1台 350S-16A离心泵/55KW,PE管450米)1座
(二)马坝镇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村塘整治4面,总面积 8.41 万平方米;排水沟渠清淤整治5条,总长8.37千米;新建大众村3.5米宽混凝土田间机耕路,长0.83千米;维修改造道路2.2 千米(混凝土路面维修扩宽至 5~5.5 米、铺沥青面层);拆建占庄灌溉机站(1台250HW-8/18.5kw),新建杨塘灌溉机站(1台250HW-12/30kw)、长庄灌溉机站(1台250HW-8/18.5kw)。
(三)古桑街道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工程:新建张郢机站(1台300S-19A/45kW,PE管道600米);新建Ф0.6米x6米涵闸3座;新建3米宽混凝土村组生产道路,长4.61千米;青草湖水库溢洪道清淤整治,长1千米。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盱眙县2025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二批)水利基础设施施工,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合同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他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退休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7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7082//jsztk/ width="526">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2.信用等级要求及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12500058.63元(含 41.52 万元备用金)(其中:1、河桥镇分类分项工程费限价:3629769.22元;2、马坝镇分类分项工程费限价4978752.82元;3、古桑街道分类分项工程费限价:2783749.78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各镇分类分项工程费限价的作否决投标)。
7.4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65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业绩、项目管理机构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2.2.4(1) | 投标报价 | 65 | 1、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含)~99%(含)之间的得65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9%以上每+l%扣1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3、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97%以下每-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取。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2.2.4(2) | 施工组织设计 | 30 |
|
1 | 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设施 | 2 | 工场布置和其他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施工导流及围堰工程 | 2 | 施工导流方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施工围堰施工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建筑物土方 工程 |
1 | 建筑物土方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清淤工程 |
2 | 清淤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护砌工程 |
2 | 护砌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拆除工程 | 1 | 拆除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7 | 道路与桥梁 | 2 | 道路与桥梁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涵闸泵站滚水坝 | 3 | 涵闸泵站滚水坝工程方案合理可行,且措施有落实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9 | 设备采购及安装 |
2 | 设备采购及安装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的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 分。 |
10 |
混凝土工程 |
2 | 普通混凝土(钢筋)生产、浇筑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 分。 |
11 | 沥青混凝土工程 |
2 | 沥青混凝土工程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2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 分。 |
12 | 泵房工程 |
1 | 泵房工程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 分。 |
12 | 水土保持工程 |
2 | 水土保持工程方案可行,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3 | 质量保证措施 |
2 |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得 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
14 | 施工进度及资源配置 |
2 | 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1分,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满足合理; 保证方案可行得1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15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
2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可行得 2 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 分。 |
2.2.4(3) | 业绩、项目管理机构 | 5 |
|
1 | 企业业绩 | 2 | 投标人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单位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优先计分。 |
2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9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 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前述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若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重复计分,项目经理业绩优先计分。 |
3 | 项目管理机构 | 2 | 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满足工程需要,至少配备安全员、质检(量)员、资料员、施工员(提供相应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每人只认一个证书)。 上述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备注: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监督部门:淮安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517-83700150
8.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715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0517-882955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2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52815429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