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子包一:护岸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编号:01)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阳春市重点河湖清淤疏浚及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子包一:护岸工程)勘测、初步设计[项目编号:GCJS2026GD000070]的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原文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5.4 拟派勘测负责人资格要求”中“■本工程拟投入的勘测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测量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现修改为:■本工程拟投入的勘测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勘测单位提供)须具有岩土类或工程测量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原文为:“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技术文件格式”中“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现修改为:删除“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特此通知。 注: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作相应修改。修改通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修改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本修改通知,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与支持。 招标人:阳春市春州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1月22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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