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142号)
一、项目编号:HB2025033610130001
二、项目名称:河北省胸科医院保洁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三年)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保定市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街道办事处裕华西路裕华金街B座613室
被投诉人1:河北省胸科医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72号
被投诉人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199号恒泰德钰名邸1-7-2202
四、基本情况
“河北省胸科医院保洁及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三年)”于2025年8月13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9月1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金管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9月13日,保定市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河北省胸科医院提出质疑。9月22日,河北省胸科医院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9月25日,保定市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本机关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不满足本项目的招标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2025〕14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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