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和美术馆运营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qjcg2026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和美术馆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中设置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
事实依据:“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属于特定行业的准入资质,非行业通用,本项目涉及确保图书馆外包业务的信息安全,整体项目运营业务不涉及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单方面设置人员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我司认为不必要。应当在管理过程中能够真正提高外包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能力的不定期培训、加强合同管理、定期审计等管理方案。
法律依据:与采购标的关联性不足:图书馆运营外包通常不涉及国家秘密,设置该证书作为评审因素,未提供与采购项目保密需求相关的法律依据或必要性说明,涉嫌不合理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可能构成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违反政府采购促进公平竞争的要求。
回复:1、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并不是特定行业的资质,该培训证书是国家保密局和各省保密机关,每年开展的线上保密培训课程,参加课程学习人员不限制人员行业、工作年限等条件,个人自己在官方保密局网站注册均可报名学习,是国家旨在提高人员的保密意识,每年免费组织的。
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运营管理——4.设备设施管理”中,明确列举了“负责使用和维护馆内现有的信息系统,特别是图书馆读者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读者办证并记录办证用户信息,存有办证读者个人信息,使用人员需要有高度的保密意识”。该系统涉及办证人员身份证信息等个人隐私,需要人员有保密意识。
3、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项目负责人、服务馆员、办公室人员职责均特别备注了需要具有保密意识,并标注了原因。
综上,该项设置符合要求,设置合理。
质疑事项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事实依据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保资金是应尽义务。为了降低供应商的交易成本,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提供市场主体证明,其他材料诸如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要求,应当实行承诺制。与此同时,要扩大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范围,通过查询可核实材料真伪。随着承诺制的全面推行,供应商已经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只提供承诺函即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 019〕38号)。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回复:该项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投标供应商提供已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关于“项目负责人(1人)”的评分标准:2022年1月1日以来,参加过图书馆员在职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事实依据1:①项目负责人的履职能力应通过过往业绩、项目方案、团队配置、服务案例等综合体现,而非依赖一个与岗位职责无直接关联的证书。②该证书获取渠道有限,且无统一国家级平台对外公开提供培训与认证,仅少数与公共图书馆系统有长期合作背景的机构人员可能具备。③此类设置易被理解为为特定投标人 “量身定制”,排除具备实际运营能力但无体制内背景的优质社会力量,违背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1:违反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导向根据《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国家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以委托管理、项目外包等形式提供服务。设置此类封闭性资质门槛,与政策鼓励方向相悖,不利于激发社会活力,阻碍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质疑请求:建议修改为“参加过省级及以上文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国家级继续教育平台组织的公共文化服务、阅读推广、图书馆运营管理等相关培训,提供结业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回复:图书馆员在职专业培训证书由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的,针对全国图书馆从业人员进行的在职线上培训,长期组织,只要是图书馆行业的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并无针对性,渠道公开无限制性,更不存在“量身定制”嫌疑。
质疑事项4:网站维护人员须持有软件技术开发工程师证书
事实依据1:(一)“软件技术开发工程师证书”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缺乏权威性与统一认定标准 1. 经核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软件技术开发工程师”并非国家设立的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无统一考试、无官方发证机构,市场上多为培训机构、协会或企业自行颁发的培训类证书。 2.该证书发证主体多样、标准不一、含金量参差,不同机构颁发的“证书”在技术能力认定上不具备可比性,作为评审依据缺乏公信力。
(二)岗位职责与证书要求严重错配,存在“高配低用”或“张冠李戴”之嫌 1.图书馆运营外包项目中的“网站维护 ”工作,通常包括: 网站内容更新(新闻、活动发布); 基础页面维护(图片上传、排版调整); 后台系统管理(CMS操作); 配合技术团队处理简单故障。以上工作并不涉及复杂软件开发、系统架构设计或代码级开发任务。 2. “软件技术开发工程师”通常指从事程序开发、系统设计、代码编写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能力要求远高于一般网站内容维护岗位。3. 要求“软件开发工程师 ”证书,实为以高端技术岗位标准套用于基础运维岗位,属于过度设限,既不经济也不合理。
(三)变相排斥具备实际能力的社会化服务团队,影响公平竞争 1. 多数文化类企业、社会组织或运营机构配备的网站维护人员,可能具备: 实际的CMS系统操作经验(如WordPress、织梦等); 新媒体运营、图文排版、信息发布能力; 与技术外包团队协作的经验;但因岗位性质非“软件开发 ”,客观上未考取或无需持有“软件开发工程师”类证书。 2. 该要求实质上将大量具备实际运维能力但无“开发工程师”头衔的合格人员排除在外,构成对市场化服务主体的不合理限制。
(四)不符合“按需设岗、能力匹配”的采购原则 1. 若项目确需技术开发能力,应明确具体需求(如:需进行系统二次开发、接口对接、数据库优化等),并据此设置相关项目经验、技术方案或团队配置要求,而非简单以一个模糊证书“一票否决”。 2. 建议采用能力导向型评审,如: 提供网站维护案例; 提供技术响应方案; 提供团队人员简历与工作职责说明;而非依赖一个无统一标准、与岗位不匹配的证书。
法律依据1: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需求直接相关; 3.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明确职业资格范围,非目录内证书不得作为强制条件。
质疑请求1:为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现提出以下请求:1. 请求删除或修改“网站维护人员须持有“高级有线通信传输设备调试工
回复: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网络系统及网站维护人员”中明确写了该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除了系统维护、机房维护、网站安全防护、维护网站、更新网站内容外,还需要“③根据需要开发微信小程序功能,如活动报名页面等”需要人员具有软件开发能力。因此该项设置合理。
质疑事项5:网站维护人员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
事实依据1: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为高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远超“网站维护”岗位实际需求。2.本项目“网站维护人员”职责通常为:图书馆官网内容更新、
活动发布;CMS系统(如WordPress、DEDECMS等)后台操作;简单故障报修、链接检查、图片上传等日常运维;协助外包技术团队进行基础数据整理。并不涉及复杂的信息系统开发、项目管理流程或大型工程实施。
4.将高级项目管理岗位的资质要求强加于基础运维岗位,属于明显的能力高配、职责错位,不符合“按需设岗、人岗匹配”的采购原则。
法律依据1: 1.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需求直接相关。
质疑请求1: 为保障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与科学性,现提出以下请求: 1. 请求删除或修改“网站维护人员须持有“计算机系统操作工或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回复: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网络系统及网站维护人员”中明确写了该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除了系统维护、机房维护、网站安全防护、维护网站、更新网站内容、根据需要开发微信小程序功能,如活动报名页面等。另外,需要维护的馆内图书馆信息管理系统包含全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包含所有办证人员个人信息、图书馆所有的图书信息等,该岗位对人员能力要求较强。因此该项设置合理。
质疑事项6:其他人员具有:新媒体运营师证书、活动策划师证书、有场馆运维师、档案管理师证书
事实依据1:法定依据经核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人社部发〔20 21〕84号):“新媒体运营师”“活动策划师”“场馆运维师”“档案管理师”均未列入目录;上述证书多由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商业公司自行颁发,无统一考核标准、无政府监管背书,发证主体多样、含金量参差,不具备普遍公信力、 不具备法定效力。缺乏权威性。
法律依据1:将一个非官方、非准入类、无统一标准的培训类证书作为评审依据,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资格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直接相关且可量化”的规定。
质疑请求1:建议删除或提供活动、策划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活动策划方案等
回复:1、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内容、采购需求中均明确指出,供应商每年需提供大量活动策划和执行,其中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要求年度不少于100场,美术馆年度不少于90场。在人员配置表中明确写明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设置专门的活动馆员岗位,美术馆的2个人为活动策划人员。因此设置活动策划师证书合理。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需求中,“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办公室人员”明确指出其工作职责包含“全椒速览(图文)的编辑;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的编辑和运营”等新媒体工作内容。因此设置新媒体运营师证书合理。
3、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办公室人员职责明确列举了“年度档案的整理”,其工作中包括年度档案的整理。
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运营管理——8其他服务内容”中明确列举了“做好图书馆档案管理,每年3月份前将上年度馆内档案按照档案局文件要求标准,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达到移交标准”。 综上,该项设置档案管理师证书符合要求,设置合理。
质疑事项7:
一、项目负责人(1 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参加过图书馆员在职专业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二、招标文件设置多个新媒体运营师证书、活动策划师证书、场馆运维师证书、保密员证书、档案管理师证书等证书,将此类证书作为评分项。
质疑点一:歧视性条款:政府采购法强调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设置“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图书馆员在职专业培训证书 ”的要求,对于不具备此证书但具备同等项目管理能力的供应商来说,可能构成不公平的歧视性条款,限制了潜在供应商的参与,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质疑点二:
相关性考量:项目经理的职责通常包括项目规划、执行、监控和收尾等管理工
作。虽然图书馆员在职专业培训证书可以证明持有人在图书馆管理方面的专业能力,但这并不一定等同于项目管理能力。如果该证书与项目的实际需求没有直接和必要的关联,那么将其作为必备条件可能并不合理。
质疑点三:
采购需求合理性:政府采购法要求采购需求应当合法合规、明确合理。如果招标文件中设置的这一条款无法证明其与项目实际需求的直接相关性,或者存在更合理的替代条件,那么这一条款的合理性就值得质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法律依据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条款修改为:删除此项评分标准。
回复:1、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并不是特定行业的资质,该培训证书是国家保密局和各省保密机关,每年开展的线上保密培训课程,参加课程学习人员不限制人员行业、工作年限等条件,个人自己在官方保密局网站注册均可报名学习,是国家旨在提高人员的保密意识,每年免费组织的。
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运营管理——4.设备设施管理”中,明确列举了“负责使用和维护馆内现有的信息系统,特别是图书馆读者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功能是读者办证并记录办证用户信息,存有办证读者个人信息,使用人员需要有高度的保密意识”。该系统涉及办证人员身份证信息等个人隐私,需要人员有保密意识。
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项目负责人、服务馆员、办公室人员职责均特别备注了需要具有保密意识,并标注了原因。
综上,保密局保密教育培训证书设置合理。
2、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内容、采购需求中均明确指出,供应商每年需提供大量活动策划和执行,其中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要求年度不少于100场,美术馆年度不少于90场。在人员配置表中明确写明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设置专门的活动馆员岗位,美术馆的2个人为活动策划人员。因此设置活动策划师证书合理。
3、本次招标采购服务需求中,“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办公室人员”明确指出其工作职责包含“全椒速览(图文)的编辑;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的编辑和运营”等新媒体工作内容。因此设置新媒体运营师证书合理。
4、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全椒县图书馆(含城市书房)人员配置”中,办公室人员职责明确列举了“年度档案的整理”,其工作中包括年度档案的整理。
在采购需求“运营服务内容及标准——图书馆(含城市书房)运营管理——8其他服务内容”中明确列举了“做好图书馆档案管理,每年3月份前将上年度馆内档案按照档案局文件要求标准,对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达到移交标准”。 综上,该项设置档案管理师证书符合要求,设置合理。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椒县文化和旅游局(全椒县广播电视局、全椒县文物局)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7#楼6楼
联系人:张青 孙莉
联系方式:13955058755 15055001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禾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1号商铺
联系人:侯帮秀
联系方式:1385502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青 、孙莉、侯帮秀
电 话:13955058755 、15055001325、13855026011
五、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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