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ZHZH-C2025-004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南京青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115MA1MBQDE7W | 南京市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69号空港科创中心北楼(江宁开发区) | 3080000元/2年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采购需求: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食堂地址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远泰路9号一号楼二层,共2处食堂。食堂主要提供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日早、中餐、公务接待用餐,双休日、节假日等按照采购人不定期加班需要,提供加班人员用餐。人民法院食堂、执行局食堂目前各有大餐厅一个,共需提供约250人就餐(包括人民法院食堂185人,执行局食堂65人)。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提供,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仅负责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满足工作人员就餐要求、包间餐饮管理、食堂区域的清洁和管理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由采购人提供,并支付每月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气、日杂用品及所有原材料成本等相关支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法院执行局食堂为2025年12月14日左右入场开始履行合同,法院机关本部食堂为2026年3月12日左右入场开始履行合同,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如采购人对上一年度考核不满意或涉及年度财政安排预算资金不足等因素,采购人有权拒签第二年度服务合同,重新启动服务采购流程,供应商需按实际情况分别安排好团队)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迎庆、张玉隆、杨呈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计费标准的60%收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机构,合计:贰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25-8352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5951762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1595176283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JSZC-320115-ZHZH-C2025-0043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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