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对平昌县202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修改如下:
修改前: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14分 | 5、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资格,具有电气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电气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施工单 位人员 | 2分 |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修改后:
2.2.4(5)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设计单 位人员 | 14分 | 5、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资格得1分,具有电气设计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加0.5分,具有电气设计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施工单 位人员 | 2分 | 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
2.招标文件以本次补遗上传为准。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四川国瑞皓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