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灵山县武利镇新增污水管网工程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7644001 | ||||
招标人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方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DN300污水管1136m,新建DN400污水管807m,新建DN500污水管785m,新建检查井54座。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4 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云正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云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捌万柒仟柒佰玖拾元壹角柒分 (¥5187790.17 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明泽(注册编号:桂245171867286;身份证号:4526**********031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永超(身份证号:4507**********3950)【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1.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六小西侧排水箱涵及配套设施 2.灵山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一期)-B段湘桂1-3、C段南站、E段体育馆、F段港泰城路口、G段光大售楼部东侧道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元盛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万零贰仟伍佰陆拾伍元肆角陆分 (¥5202565.46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卢财兴(注册编号:桂245141549699;身份证号:4508**********77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秋静(身份证号:4526**********1222 );刘金荟(身份证号:4526**********134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资建设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伍佰贰拾万零柒佰壹拾玖元贰角叁分 (¥5200719.23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杨梅伦(注册编号:贵1512019202004867;身份证号:5130**********749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杜凤梅(身份证号:4501**********6047);祝鑫昶(身份证号:3623**********051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链接])、钦州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链接])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灵山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6513235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6年10月10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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