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卢氏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全县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优质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5-82、LSGZ[2025]335-ZC190
3、采购人: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预算资金:总预算价3188125.00元(项目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地膜单价12.4元/kg;
6、采购内容: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11万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7、供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阶段性供货。
8、质量要求:需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标准,使用全新的聚乙烯原料生产,不得使用再生料或回收料。
9、质保期:一年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hixin%EF%BC%89%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www.ccgp.gov.cn%EF%BC%89%EF%BC%9B%E6%8F%90%E4%BE%9B%E7%BD%91%E7%AB%99%E7%9A%84%E6%9F%A5%E8%AF%A2%E4%BF%A1%E6%81%AF%E6%88%AA%E5%9B%BE%EF%BC%88%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8%87%AA%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F%BC%89%EF%BC%9B%3C/p%3E%3Cp%3E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EF%BC%89%E7%82%B9%E5%87%BB%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80%89%E6%8B%A9%E2%80%9C%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F%BC%8C%E5%9C%A8%E6%89%80%E5%8F%82%E4%B8%8E%E9%A1%B9%E7%9B%AE%E5%8F%B3%E4%BE%A7%E7%82%B9%E5%87%BB%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D%B3%E5%8F%AF%E7%9B%B4%E6%8E%A5%E4%B8%8B%E8%BD%BD%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办理CA证书:
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20211105/57b16af9-ab87-4395-a723-7758c628a3f8.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评标室。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4、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前,一定先登录到三门峡公共资源中心中心主体库内,检查其“单位类型” 栏选择为 “企业”,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是否完整且准确无误。
七、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郭伟静
电话:0398-7863556 13949795722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薛浩颖
电话:0398-7872655、18339878502
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采购人:卢氏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骆伟
电话:17839815658
地址:卢氏县西街二街坊62号
代理机构:河南高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琳
电话:18039927130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靖业滨湖新城1号楼1单元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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