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b6bf1175-7799-4b86-bd2b-9e17abb18d75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6bf1175-7799-4b86-bd2b-9e17abb18d75 | ||
| 建设规模: | 利用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筑物为混凝土屋顶面积约为16000m²,装机容量3.18MW。b6bf1175-7799-4b86-bd2b-9e17abb18d75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10-21 12: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华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877-5070861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华宁鼎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思敏 |
| 办公电话: | 1362877180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宁华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赵炜 |
| 经办人: | 高海清 | ||
| 办公电话: | 08775058300 | 移动电话: | 1352990857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600208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26 18: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1-12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92.147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EPC)2.2项目规模:利用华宁县盘溪镇综合农贸市场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筑物为混凝土屋顶面积约为16000m²,装机容量3.18MW。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模式,分两期实施建设,一期投资492.147万元,初步确定光伏可装机规模为1.29MWp(直流侧)/1.08MW(交流侧);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4 招标范围及要求一、设计部分:1.现场勘察复核:完成农贸市场屋顶、车棚屋顶、阳光棚走廊现场实测;完成现场电气系统、配电室、并网点踏勘,落实 380V/10kV 多点接入电网现场条件;完成太阳能资源复核、地质、防雷接地现状勘察。2.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一期全部施工图设计,包含光伏阵列总平面布置图、组件排布图、支架基础施工图、电气一次 / 二次施工图、并网接入图纸、防雷接地图纸、消防设计、电缆敷设、监控通信系统图纸,配合电网公司完成接入系统评审。3.专项及配套设计:完成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相关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应急预案;负责全套报建资料编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备案、并网报批等手续。4.设计交底、现场服务:开展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配合各阶段验收及竣工图编制。二、设备、材料采购及供货:全部设备需满足可研及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组件采用 670Wp 高效单晶单面光伏组件,配套组串式逆变器,所有设备含运输、装卸、现场保管、保险。1.光伏发电单元设备:670Wp 单晶单面光伏组件、光伏支架系统(热镀锌钢支架、混凝土配重块、压块、夹具、不锈钢紧固件;混凝土屋面配重式安装,车棚、走廊光伏全套构件);光伏专用直流电缆 PV1‑F‑1×4mm² 等全套线缆。2.逆变及并网设备:组串式逆变器(具备防孤岛、低电压穿越功能)、交流防雷并网柜、高低压配电柜、箱变(如需 10kV 升压)、双向关口计量表、采集终端、断路器、浪涌保护器、汇流箱等;3.电缆及辅材:ZR‑YJV22 系列阻燃铠装电力电缆、通信线缆、桥架、穿管、接地扁钢、接地极、防火封堵材料、标识标牌、消防灭火器等全部辅材。4.监控通信系统:电站监控系统、无线通信传输设备,实现逆变器状态采集、发电量统计、告警上传;配套软硬件。三、建筑安装及施工工程1.工程部分:本项目利用已有建筑物屋面建设遮阳棚及光伏电站,建筑屋顶为混凝土,遮阳棚采用镀锌钢支架+混凝土配重安装,组件及逆变器采用支架固定于遮阳棚、墙面、地面适当位置,以及施工辅助工程等。2.光伏阵列安装:一期全部光伏组件、遮阳棚安装,混凝土屋面采用镀锌钢支架 + 混凝土配重块安装方式;完成屋顶车棚光伏、阳光棚走廊光伏安装;不破坏原有屋面防水层,施工避开市场营业高峰,保障市场正常经营。3.电气安装工程:光伏组串接线、直流侧电缆敷设;逆变器、并网柜、汇流箱、箱变、计量装置安装;高低压电缆桥架、电缆敷设、穿管、直埋施工;防火封堵施工;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光伏支架、金属构件与建筑原有防雷接地网可靠连接,接地电阻满足规范要求。4.站内配套工程:逆变器、并网柜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消防设施安装,配置干粉灭火器;安全警示标识安装。5.拆除及恢复:施工中原有设施保护,施工结束后现场清理、场地恢复;施工产生废料回收处置。6.施工管理:负责施工临时用电、用水,落实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降噪,落实施工期消防安全,办理动火作业,落实高处作业、触电防护等安全措施。四、系统调试、试验、并网及验收1.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调试:直流侧、交流侧分系统试验,逆变器单机调试、保护定值整定,防孤岛保护、过压 / 欠压、过流保护试验;整套光伏电站联动调试。2.电能质量测试、防雷接地电阻测试,完成全部电气试验,出具完整试验报告。3.并网工作:负责对接供电部门,完成并网前检测、验收,完成双向电表安装调试,直至项目成功并网发电,取得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文件。4.各专项验收:完成消防、安全、竣工等全部验收工作,取得相关验收资料。五、技术资料、人员培训1.移交全套完整资料:勘察资料、全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试验记录、调试报告、并网资料、全套竣工档案资料(纸质版 + 电子版)。2.对业主运维人员开展操作、巡检、故障排查、日常维护培训,提供运维手册。六、质量保修及运维服务1.设备按国家规范及厂家标准提供质保;工程整体提供不少于 2 年质保期(质保期自并网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故障部件。2.提供项目运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响应故障抢修;按可研“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模式提供运维技术指导。七、承包人工作边界(不含内容)1.本次招标不含二期1.888MWp 的设备采购、现场安装施工(但需完成技术规格书、接口预留设计);2.不含项目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屋顶为业主自有,承包人负责复核屋面条件)。其他:承包人完成本项目 EPC 全部风险,包含施工安全、工期、质量风险,除业主书面变更外,为交钥匙总承包,直至电站正常稳定并网运行。2.5 工期要求:建设总工期为6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以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6质量要求:2.6.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版)》相关内容、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2.6.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还应符合国能发安全规〔2023〕41号 《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2023版相关要求。2.7项目地点:华宁县盘溪镇青年路东侧。2.8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1422.75万元,其中,一期投资492.147万元。2.9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应按分工具备相应资质,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仅限 1 家,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最多 2 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各自具备所承担工作对应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满足以下要求:⑴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⑵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⑶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⑷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⑸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⑹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⑺联合体中标后,所有提交给招标人的文件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⑻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3.2 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1)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2)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资格: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②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③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①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①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②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资格:①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②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2025)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5信誉要求:⑴投标人未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未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⑵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链接])网站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由投标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具体查询方法:登录信用中国网站-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网页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条件中输入公司信息进行查询)。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之间任一日期的查询截图。(提供上述对应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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