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中国西部光电显示材料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标准化厂房(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 计划工期:3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修改为如下内容: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二、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中: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修改为如下内容:
☑ 本项目已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项目工程认识”中:
对项目工程重难点的理解及本项目的现状分析是否全面,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定。优得1.5-2.0分,较好得0.8-1.4分,一般得0.1-0.7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修改为如下内容:
对项目工程重难点的理解及本项目的现状分析是否全面,合理等方面进行评定。优得1.5-2.0分,较好得0.8-1.4分,一般得0.1-0.7分,差或不提供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评分保留1位小数。
四、重新发布本项目图纸文件,请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内江市兴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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