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雄县改革发展局 以 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及雄改发投字〔2026〕]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雄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勘察、设计2.2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雄县9个乡镇,大营镇、米家务镇、双堂乡、张岗乡、昝岗镇、朱各庄镇、雄州镇、龙湾镇、苟各庄镇。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农村公路改建,共涉及20条道路,道路合计长度约44.135km,建设内容包括旧路拆除、路基路面工程、路缘石、交通设施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除固安-雄县道路等级为二级/三级,Z034-高辛庄、固雄线-昝东村道路等级为三级,其余道路等级均为四级。2.4项目投资估算:5490.83万元;2.5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等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2.6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其他配套服务至竣工验收结束。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8估算额勘察费:193295元;设计费:1123810元。 2.2招标范围: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等工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及相关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专业设计的设计配合;(3)配合施工招标和其他非招标采购等工程量清单编制;(4)配合提供发包人各项招标、非招标采购的发包人要求;(5)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2、3之一: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分等级资质;2.同时具备以下2.1、2.2:2.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资质;2.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乙级资质;3.同时具备以下3.1、3.2:3.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3.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2之一:1.具备以下1.1、1.2之一:1.1.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甲级资质;1.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资质;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分等级资质;其他要求:勘察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项目负责人应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与勘察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4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附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数据截图)。 3.1.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7其他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t.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u.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v.投标人为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施工单位。(按照《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被列入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加雄安新区政府投资、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以上t、u、v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条要求为准。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工作的形式进行分;②联合体各成员资质及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的工作对应的专业及业绩认定;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并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设计资质及设计业绩要求且委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最低勘察资质及勘察业绩要求并委派勘察负责人;③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6)、(7)项要求;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9 23:59至2026-11-09 08:59(北京时间,下同),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链接])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09 09:00 ,地点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7.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7.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7.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7.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7.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7.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7.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7.8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7.9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office2010或以上版本,支持docx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PDF后导入,PDF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7.10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14.397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7.11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请用IE浏览器登录,确保CA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CA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CA进行检主页([链接])进行下载查看。7.12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服务-投标人主页([链接])进行下载查看。7.13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7.14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CA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2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CA锁进行解密等操作。7.15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7.16异议和投诉: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敬联系电话:0312-5816536电子信箱:binhaijingjianzfcg@[链接]:雄县观湖公寓底商A4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0312-5861233,邮箱:xxjtysj@[链接]。7.17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7.1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24年5月11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申请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0312-5620124进行咨询。7.19①请各市场主体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链接]?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标文件递交。7.2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勘察、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7.21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修改为:[链接]。7.22《关于上线“暗标格式智能检测”功能模块的通知》已正式发布(链接:[链接]?token=59314fe595ab455d9f3a574f0d381c17)。请投标人按要求通过该功能开展文件自检工作。该功能检测结果仅作为投标人格式合规性自查的辅助参考,并非最终评审依据,即使自检通过,投标人仍可能因暗标格式问题被废标,最终暗标文件的格式合规性判定,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最终判断,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312-5620113。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敬联系电话:0312-5816536电子信箱:binhaijingjianzfcg@[链接]:雄县观湖公寓底商A42)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雄县交通运输局,投诉电话:0312-5861233,邮箱:xxjtysj@[链接]。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雄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2-5861233 电子邮箱:xxjtysj@[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雄县农村公路大修改建项目勘察、设计;付费主体;投标人;收费金额(元):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雄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民大街6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昝路130号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雄安办事处 |
| 邮编: | 071800 | 邮编: | 071899 |
| 联系人: | 刘再前 | 项目负责人: | 李敬、张辉 |
| 电话: | 0312-586123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5816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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