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2025-2027年印刷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 2025-2027年印刷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批准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现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 2025-2027 年印刷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牟定县分公司 2025-2027年印刷及制作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给牟定县分公司机关及下属烟叶站点相关服务。内容包括印刷、复印打印、装订、信封、档案盒、文字、资料册、塑封等印刷制作 手提袋、资料袋笔记本、牌匾、亚克力板、雪弗板、钛合金、公示栏、不锈钢支架等制作;版面设计、展板类、标识标牌类、写真类、喷绘类、钛合金类、布标类等的设计、制作、安装、更换服务标识、展板等内容由招标人需求部门确定,中标单位负责设计、制作、安装、更换等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2025年-2027年)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其中 2025年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 31 日,供应商年度服务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年度合同。
2.4 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楚雄州公司牟定县分公司机关及下属烟叶站点。
2.5 质量要求:(1)设计: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构思和专业设计,提交图纸、图样或平面图、效果图,由招标人审核确定;(2)制作、安装: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要求,采用应材质制作标识标牌、宣传展板等,并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要求所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满足招标人对具体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安装设备、用品用具、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自备,交通安全、人员安全、货物安全责任自负,本次招标已包含该项目制作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3)如遇特殊情况,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供应商箭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并按招标人要求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4)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含税):¥120000.00元/年(大写:每年拾贰万元整)。
2.8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器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资料。并确保真实、有效。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年4月至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说的相关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4 投标人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4月至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3.5 信誉要求: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签章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货商“黑名单”或被采取禁入措施):以上信用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关联企业、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履行与招标人或者与其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的采购合同时,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未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制执行等状态。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在线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进行在线获取招标文件、费用缴纳以及接收本项目相关公示公告推送。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流程:
(1)尚未注册成为平台用户的,需在平台官网进行免费注册并提交企业认证。同时上传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项目负责人端进行审核:(资料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如果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按单位负责人执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3)资科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后,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文件费缴纳后可在当前页面费用表内申请文件费开票(发票类型为电子普票或电子专票),并进入下一环节【招标文件下载】。
4.3本项目不进行电子在线开标,投标人无箭办理 CA锁,也无箭在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通缴费未发布或在下载页面中无待下载文件等情况,请稍作等待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在线获取文件操作问题请咨询平台客服,投标项目业务流程问题请咨询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4.5如已经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决定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3日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放弃函”,并说明放弃原因。
4.6本项目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可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获得(邮费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5月27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子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10 时 00分。
6.2开标地点:云南省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技时参加开标会议。
7.公告期限为 2025年4月 30 日至 2025年5月9 日;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8165-0451
邮箱:gxczpt@163.com
